社会救助“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明白卡
一、农村低保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并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农村低保标准(2019年为4020元),且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怎么申请农村低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没有书写能力的可以委托亲属和村(居)委会干部代为书写,如实提交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支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书面材料,并授权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提交资料(1)家庭成员、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大额支出等基本情况,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承诺情况属实;(2)户口本复印件;(3)一卡通账号;(4)户主照片;(5)申请人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病情诊断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学生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三)农村低保有哪些类型?
全省农村低保依现行政策共分为四类。
一类保障对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1.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家庭;
2.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3.主要劳动力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4.主要劳动力常年患重特大疾病且无其他劳动能力,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
5.供养未成年子女和赡养老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二类保障对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脏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以上的)、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重症肝病(肝硬化晚期、肝腹水)、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尘肺病、类风湿疾病(肌肉、关节、心肌改变)、白血病或家庭成员中有麻风病、艾滋病感染者等病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供养大中专学生或高中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
5.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老幼家庭;
6.因意外事故或者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
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还应包括以下情况。
1.家庭主要成员有妊娠、哺乳、照护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以及单亲抚养学前儿童等情形的,可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些家庭如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一、二类保障范围。
2.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家庭非主要成员因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等刚性大额支出增加,生活入不敷出的家庭,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一、二类范围。
三类保障对象:虽有劳动力,但因家庭成员残疾或多病,导致维持基本生活困难较大的家庭。
1.家庭主要劳动能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疾病或肢体轻度残疾,生活仅能自理,丧失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生产劳动,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家庭劳动力缺乏,基本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
5.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类保障对象:其他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为轻度残疾(轻度视力障碍、聋哑等),影响基本生活的;
2.家庭成员中有2个以上未成年人或体弱多病的老年人的;
3.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劳教,家庭留守人员仅为60周岁以上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4.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当地宗教管理部门备案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5.符合当地政府享受农村低保规定条件的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
一类:335元/人/月
二类:318元/人/月
三类:84元/人/月
四类:58元/人/月
不得享受农村低保的“五有情况”
一是有5万元以上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二是有财政供给人员(仅限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三是有购买商品房(不含征地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四是有经商办理市场主体,五是有3万元以上存款。
单人户施保政策
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员。
二、城市低保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凡城市常住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困境儿童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经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怎么申请城市低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没有书写能力的可以委托亲属和居委会干部代为书写,如实提交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收支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书面材料,并授权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提交资料:(1)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大额支出等基本情况,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承诺情况属实);(2)户口本复印件;(3)银行账号;(4)户主照片;(5)申请人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病情诊断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学生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三)城市低保有哪些类型?
城市低保分为全额保障对象和差额保障对象。
全额保障对象:1.家庭主要成员肢体重度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2.生活特别困难且同时有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单亲家庭;3.家庭主要成员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留守人员仅为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困难家庭。
差额保障对象:1.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含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长期卧床不起且无其他收入,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2.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的老年人;3.供养大中专学生或高中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4.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5.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家庭;6.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生活困难的在册宗教教职人员;7.健在的国民党抗战老兵和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尚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8.符合当地政府享受城市低保规定条件的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2019年城市低保标准
全额标准对象:每人每月524元
差额保障对象:按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享受保障
三、特困供养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特困供养?
户籍在本辖区内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4.经相关部门鉴定因意外事故、重特大疾病等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
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二)办理特困供养需要哪些要件?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办理要件:(1)申请书(内容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说明);(2)户口本复印件;(3)一卡通账号;(4)申请人照片1张。
2019年特困供养标准:农村5266元/人/年、城市11400元/人/年。
四、孤儿基本生活
1.什么样的人认定为孤儿?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至学业结束。
(一)申请孤儿需要什么要件?
申请孤儿生活救助,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办理要件:1.个人申请、2.户口本复印件、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原件及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3.监护人协议原件;4.孤儿本人近期照片1张。
2019年孤儿生活费享受标准:每人每月1320元。
五、临时救助
1.怎么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以下要件:(1)申请书;(2)户口本复印件;(3)一卡通账号;(4)申请对象因病、因意外事故、因残、因学等各类凭证材料。
2.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2)因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慢性病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3.临时救助享受标准有哪些?
支出型救助对象标准: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
急难型救助对象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救助金额较小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2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方法确定。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和适度提高救助额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形和损失程度,分类分档进行救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00元的临时救助金。
4.临时救助的审批权限
2000元以下由镇政府审批发放,民政局备案;2000元-10000元由民政局审批发放;10000元-25000元由县政府审批,民政局发放。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要“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可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负责人签字、盖章等手续。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条件及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实施民政领域“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