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提升文化旅游服务品质,维护文化旅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在全县集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文化旅游安全规范整治行动。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规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9〕84号)文件。
三、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建设旅游名县,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做响旅游品牌、做强旅游产业为目标,全面落实张掖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规范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快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业提质增效。通过规范整治,文化旅游服务场所环境进一步改善,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形成卫生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优质、游客满意的良好局面,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四、重点任务
对文化市场及文物和艺术品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市场、广播电视、文物和艺术品经营单位、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和电影市场),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及分社(网点),宾馆饭店等住宿行业,交通服务行业,户外运动及高危体育运动,旅游餐饮购物街区(门店摊点)和农家乐市场秩序和安全规范进行集中整治。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临泽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文化 旅游安全规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