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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解读说明

索引号
620723023/2020-0011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09-23
是否有效

《关于开展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

的实施方案(试行)》解读说明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改革和发展,更好满足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融合发展,制定开展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

二、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民办发〔20207号)等文件。

三、方案的重点任务

对常年居住在城区、户籍为本县(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助餐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以助老餐厅就餐、社区助餐服务点就餐取餐、订餐送餐到户的方式,每天供应1次午餐,政府每餐补贴3-5元,符合送餐补贴条件需送餐到户的,政府再补贴2元送餐费。

1.民政部门加强对助餐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做好与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有机衔接。

2.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助餐服务各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3.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助老餐厅和社区助餐服务点的食品安全监管。

4.工信商务部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

5.沙河镇及各社区认真开展助餐对象摸底调查、信息核查和资格把关,切实做好社区助餐服务的日常管理。



文件链接:印发关于开展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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