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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620723022/2026-0001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3-31
是否有效


临泽县统计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积极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行政贯穿统计工作各环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强化普法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

一年来,县统计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为着力点,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相结合,日常统计普法和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观念。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聚焦“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将新修订的《统计法》《监督意见》《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等重要法规文件,以及典型统计造假警示案例,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3次,政府常务会学习3次,通过专题学习和解读,有效提升了党政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切实增强了依法管统、依法治统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深化统计系统内部研学。将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学习作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局干部例会等平台,持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核心规章制度,并结合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专题学法5次,干部例会学法28次,有效提升了统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9月23日,特邀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鑫同志为县委党校年轻干部培训班学员共66人次作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辅导报告,重点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中青年干部的统计法治观念,为其今后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四是健全部门乡镇学习机制。主动加强与各镇、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并督促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的常态化机制,明确学习要求,压实学习责任,有效增强了各镇、各部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是扎实开展职业道德与警示教育。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持续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举办职业道德专题讲座、观看《以案释法敲警钟,铸牢统计法治防线》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统计干部坚守职业操守,筑牢拒假防假的思想堤坝。

(三)强化监督机制,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注重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4名年轻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2人顺利通过,通过率达50%,目前,有4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度,通过文字记录形式对统计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做到执法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修订完善信用监管制度。针对已到期的《临泽县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定》,结合当前统计工作新形势和监管实际需要,启动了修订完善工作。通过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使新规定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我县监管实际,为规范开展统计信用监管提供制度依据。三是深化自查纠治与整改落实。在7月已完成依法统计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的基础上,于9月中下旬联合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前期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和再深化。重点核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具有长效性,确保自查纠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四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在统计数据采集、上报等环节的职责。定期组织联合培训,重点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在具体业务中的应用和数据质量核查的关键点,提升跨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共同保障统计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四)强化数据核查,提升数据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核查与管理。一是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扎实组织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结合定期报表填报,持续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操作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能够熟练运用电子台账系统,按时、准确完成数据填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35家“四上”企业已实现电子统计台账填报全覆盖。二是创新数据质量核查方式。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回头看”数据核查要求,各专业积极采用“线上筛查比对+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双线核查模式,深入企业查阅生产经营台账、财务凭证等资料,认真核对主要指标间的准确度和匹配性。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01家企业单位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形成核查、反馈、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和基层统计单位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仍不够深入,主动学法、自觉守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需持续提升。

二是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制度的新变化、新要求掌握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对部分关键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理解不够精准,导致上报数据质量与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法治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举办专题学习、法规宣讲、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组织统计系统人员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思想深处筑牢防假拒假的坚固防线。

(二)着力加强业务培训与能力建设。依托年度统计业务培训计划,构建多部门协同、覆盖统计业务全链条的培训体系。积极邀请发改、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围绕项目审批流程、税收核算方法等关联指标,深入讲解行业管理制度和核算方法,助力统计人员拓展知识面,提升综合业务能力。通过整合培训资源,精准弥补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短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统计队伍。

(三)不断加大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统筹运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领域专项数据核查以及常态化数据质量管控等多种方式,构建覆盖数据生产全流程监督体系。严格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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