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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国庆、中秋 前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6/2025-00059
发文字号
临住建函〔2025〕11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9-25
是否有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国庆、中秋双节临近,当前正值建筑施工黄金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高位运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现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标本兼治、责任到人、精准防控为原则,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市政设施、物业小区及公园绿地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

此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

(二)范围

在建(新建、续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各燃气经营企业,各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各住宅物业管理机构等。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1.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对项目履行规划、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备案、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是否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认真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否按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是否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明确职责,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是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办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特种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成立项目监理机构,是否按照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是否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记录。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方案执行、监督监测、验收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检验验收、检查维护及安全保护装置、连接螺栓、吊具索具工作情况;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限位装置、安全绳等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市政道路以及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施工中的基坑(槽)开挖、地下暗挖、顶管作业、人工挖扩孔桩等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市政供水、排水管网日常维护作业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防护用品佩戴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彩钢板房夹芯材料耐火等级情况,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管理情况,明火及焊接作业管理情况,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装饰装修工程防火管理情况。

5.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情况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检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的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佩戴使用情况;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环境中检测、通风、防毒面具佩戴情况。

牵头领导:陈玉杰、杨伟村

责任股室:城建股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

责任吴培岚、顾雪梅

(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方面

1.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燃气场站安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对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场所的燃气设施和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排查,对主要负责人重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燃气企业公共场所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排查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指导用户安全用气。

2.市政运营安全: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和水质检测制度的情况。企业建立生产质量控制操作规程,严格规范管理化学药剂,完整记录生产运营台账,规范配备监控设备,建立健全供水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抓好应急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严格执行《张掖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及内涝灾害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牵头领导:陈玉杰

责任股室:城建股供热燃气办、县供水供热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吴培岚、蔡林志、张永东

(三)城市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违法搭建、私搭乱建等行为,特别是对部分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施工安装过程中未按照结构设计制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充分考虑广告设施所在建构筑物的承载能力和广告设施的防风能力等因素,是否存在坠落伤人风险隐患。城市绿地管理方面,排查检查公园绿地内游览步道、栈道、护栏、体育健身等设施是否牢固,危树枯枝是否及时支护或清理,公园内水面看护巡逻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区域警示标牌,救生设备是否完备。

牵头领导:陈玉杰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园城市服务中心

责任夏晓阳、朱耀恒

)农村房屋安全方面

严格执行《张掖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农房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制度,将常态化排查纳入农房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户自查、村镇巡查、县级核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房屋并纳入整治台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严守“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安全底线。深入推进全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问题线索。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隐患房屋用于居住和经营。

牵头领导:杨天有

责任股室:村镇股

责任张国英

)住宅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责任情况,对专业化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维修、养护、管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室内装修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杨天有

责任股室:物业办

责任殷得峰

四、检查整治方式

本次检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局对口股室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自纠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督促各建筑业企业、市政运营单位和物业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班组、车间(项目)、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执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针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突出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严格对照规范标准和技术规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落实销号,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二)重点排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紧密结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组织力量,于国庆中秋节前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既有老旧住宅建筑以及市政运营企业、物业服务机构等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五、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效清单,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视同发生事故严肃追责”意识,不断强化监管效能,有效采取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市政运营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务必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分管负责同志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围绕各自监管领域认真谋划部署,切实将排查整治任务责任细化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全面深入推进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住建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请于11月2日前,将各自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逾期不报的或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的,将于第四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会议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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