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彩公益金下达情况
2024年,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社〔2023〕88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社〔2024〕2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张财社〔2024〕14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张财社〔2024〕46号),下达临泽县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16.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135.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21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60万元。
二、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
资金下达后,我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和《甘肃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社〔2020〕86号)精神,加强对福彩公益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民政部门申报使用,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格按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和政府审批采购手续安排资助项目,及时下拨资金,避免了资金沉淀。没有挤占挪用、截留转移、胡花乱支、贪污等问题,也没有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平衡财政资金、财政占用、滞留欠拨、弥补行政经费、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等现象,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加强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会同财政、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下拨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了资金的运行。
三、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135.5万元(2023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7万元、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48.5万元、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改造50万元。)
拨付2023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7万元(县中心敬老院23万元、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14万元),用于各机构水电暖、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
拨付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48.5万元(鸭暖镇屯泉小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万元、板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万元、沙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万元、沙河镇西关村互助幸福院4万元、新华镇向前村互助幸福院2万元、蓼泉镇湾子村互助幸福院2.5万元、平川镇贾家墩村互助幸福院4万元、倪家营镇梨园村互助幸福院3万元),用于水、电、暖、网络等费用支出。
拨付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改造50万元,目前,已完成维修改造。
2.儿童福利类项目21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4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万元、临泽县“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16万元。)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4万元,为5名符合条件的孤儿支付2024年第二季度助学金5000元,第三季度助学金1.25万元,第四季度助学金1.25万元,25年第一季度助学金1万元。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万元,用于孤儿体检费用报销,24年共有7名孤儿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为800元/人,共支付0.56万元,剩余0.44万元结转至2025年用于支付孤儿体检及医疗费用。
临泽县“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16万元,为16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支付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二季度助学金11.5万元,为1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支付2024年第三季度助学金4.5万元。
3.为民实事项目60万元(沙河镇化音村、平川镇三二村、板桥镇红沟村、鸭暖镇张湾村、倪家营镇倪家营村、倪家营镇黄家湾村6个互助幸福院各10万元。)
拨付资金60万元,用于沙河镇化音村、平川镇三二村、板桥镇红沟村、鸭暖镇张湾村、倪家营镇倪家营村、倪家营镇黄家湾村6个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经自查,已支付的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没有出现财务违规等问题,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不断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核算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监等部门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福利彩票公益金安全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临泽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