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及甘肃省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3MAD4M9CN38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高载能示范区620723号
2.法定代表人:倪国军,实际负责人:陈东虎。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6月18日、7月30日,临泽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先后接到江俊强、李朝彩等12人投诉反映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调查,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临泽县S18线北侧牡丹园景区进行投资开发,组织人员务工过程中,未按时支付江俊强等12人2024年4月至7月工资153682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7月1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询字〔2024〕9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2024年7月11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14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7月15日前足额支付江俊强等8人工资80952元。公司逾期未整改。
2024年7月30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询字〔2024〕13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经临泽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督促,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陈东虎支付李朝彩等4人工资共13000元,仍拖欠4人工资72730元。2024年8月5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15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8月7日前足额支付李朝彩等4人工资72730元。公司逾期未整改。
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5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分别送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决定对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并将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施联合惩戒。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3MAD4M9CN38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高载能示范区620723号
2.法定代表人:倪国军,身份证号:339005197909274213
项目负责人:陈东虎,身份证号:330121197110028414
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事由:2024年6月18日、7月30日,临泽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先后接到江俊强、李朝彩等12人投诉反映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调查,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临泽县S18线北侧牡丹园景区进行投资开发,组织人员务工过程中,未按时支付江俊强等12人2024年4月至7月工资153682元。
2024年7月1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询字〔2024〕9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2024年7月11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14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7月15日前足额支付江俊强等8人工资80952元。公司逾期未整改。2024年7月30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询字〔2024〕13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经临泽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督促,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陈东虎支付李朝彩等4人工资共13000元,仍拖欠4人工资72730元。2024年8月5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被投诉人下达临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15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8月7日前足额支付李朝彩等4人工资72730元。公司逾期未整改。
4.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日期: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5日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分别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事先告知书》(临人社监列告字〔2024〕1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临人社监列决字〔2024〕1号),决定对张掖耀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倪国军和实际负责人陈东虎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列入期限3年。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