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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6/2024-00007
发文字号
临住建函〔2024〕2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2-19
是否有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和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决定自2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县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总抓手,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省35条实施意见省住建厅40条细化措施33条、县38条措施以及市住建局40条措施结合已经部署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最严格的监管手段、最严谨的工作作风、最严厉的执法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追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五一期间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范围

对全住建领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自建房安全、物业服务区域安全、城市管理安全等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1.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落实在建项目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突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深基坑土方作业、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管沟、管槽开挖等危大工程,严格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覆盖、无死角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4.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加固补强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架、吊篮等高大设备设施,完善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做好防滑、防冻、防高坠等防范措施。

5.强化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用电用气动火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等作业“审批、监护、巡查、验收”制度,及时清理可燃易燃的建筑及生活垃圾,规范堆放建筑物料,加强对施工区、生活区等区域的用电、用火及取暖设施设备管理,严防火灾、中毒、触电事故发生。

6.督促停工项目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日常巡查维护,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7.春季开、复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经主管部门现场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复工建设。

负责领导:杜立波

负责股室: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建管股

责 任 顾雪梅、牛烨

(二)城镇燃气安全

1.持续推进落实《临泽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对集中攻坚阶段发现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销号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

4.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气瓶充装配送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5.排查整治餐饮等重点燃气用户未按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情况。

6.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领导:陈玉杰

负责股室:供热燃气办

责 任 蔡林志

(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

1.严格履行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环保、应急四个监管责任,持续排查整治市政运营企业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2.督促供热企业做好热源储备、管网设施的巡查及检修、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保障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3.督促供水企业做好供水设施和管道运行维护、水质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供水安全。

4.督促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置企业做好设施日常监管,确保设施安全平稳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5.排查整治市政道路、照明亮化、窨井盖等设施安全隐患。

6.排查整治城市公园内设施设备、绿化树木、景观水体安全防护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设置等情况。

7.督促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在清淤、维修、带水(火)作业、有限空间施工以及电气维护等作业中落实“审批、监护、巡查、验收制度,防范发生中毒、电击、溺水等人员伤亡事故。

负责领导:陈玉杰

负责股室:供水供热保障中心、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城建股

责 任 孙迎新、朱耀恒、吴培岚

(四)自建房安全

1.排查整治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带险经营”情况。

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积极采取拆除、维修加固等工程排险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不经营、不使用。

3.督促指导长期在外、节日期间返乡居住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主体责任,开展安全自查,同时属地监管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房屋安全日常监管。

4.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要求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5.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采取管理措施整治的危房,在确保管理措施持续有效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进行整治。

负责领导:杨伟村

负责股室:村镇股

责 任 张国英

(五)物业服务区域安全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共有部位和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排查维护管理。

2.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巡查检查,发现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密闭空间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冬季供水管线爆裂、下水管道冻堵、路面结冰湿滑、室外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以及防寒保暖问题的预防和处置。

负责领导:杨伟村

负责股室:物业办

责 任 殷得峰

四、阶段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隐患自查自改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做到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督导检查。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相关质量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座谈等方式加强对问题突出发生事故等重点项目的督导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隐患自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我局实行停工整顿、行政处罚、限制市场准入、信用惩戒等手段。确保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提高局属各股室(中心)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监管措施和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建股、村镇股、建管股、供热燃气办、物业办、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供水供热保障中心和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工程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工作推进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二)坚持统筹推进提高工作质效局属各股室(中心)要将专项行动与全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统筹谋划、 一体推进、狠抓落实要积极采取日常排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回头复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把每一项建设项目、每一个企业单位、每一个环节部位查实查细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效清单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依法停工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事故发生

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打非治违局属各股室(中心)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严字当头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手段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主体敢于亮剑、重拳出击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零容忍”的态度做到隐患整改不遗漏、责任措施不走样、打非治违不手软

加强信息报送总结行动成效局属各股室(中心)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沟通协调工作,于每周四下午报送本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年57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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