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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即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6/2023-00056
发文字号
临住建函〔2023〕25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11-22
是否有效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局属各股室(中心):

11月16日7时许,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 已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委、主要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各部各企业深入贯彻重要指示精神,迅速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整治,堵塞风险漏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完善“五大体系”推动主动创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涵盖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场馆类建筑、城镇燃气、自建房、住宅小区物业管控、消防安全等领域。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冬季防火和安全管控。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防范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作业触电等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用气、动火(特别是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宿舍等人员较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二)场馆类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齐齐哈尔、佳木斯市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督促协调教育、体育等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排查各类运动场所建筑安全,对存在不按设计施工、载荷不达标等重大隐患的坚决停用整改。围绕屋顶网架结构安全情况、建筑结构安全及维护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电气设备运行情况等重点方面开展排查,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对重点建筑,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建筑使用安全。

(三)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开展情况,突出检查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检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排整治等情况;检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

(四)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养护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城市供水、燃气、道路、桥梁、垃圾场、城市公园等基础设施日常监管工作;检查供水、燃气、排水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单位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与维护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排水管渠、泵站管道清淤、维护等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五)自建房排查整治。加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紧盯隐患房屋、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方面,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排查责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分类明确安全隐患各类型,紧盯“四无”建筑,违规加层扩建、拆改承重结构、消防安全等突出问题,逐小区、逐楼栋、逐农户进行排查。

(六)住宅小区物业监管。各物业公司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治理,切实整治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各股室、中心、相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警觉性,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各股室、中心、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明确工作责任,将责任细化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账销号,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督促停工项目做好值班值守、用电取暖、设备巡查、防火防盗等应急防范工作,保障应急信息畅通,严防工地现场火灾、煤烟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此次检查将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复查,确保闭环整改,根据问题隐患严重程度,依法依规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督促整改和予以惩戒,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隐患突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因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在建项目施工企业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将《建筑施工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检查表》和落实情况报质量监测中心411办公室,城镇燃气企业将工作落实情况报燃气办,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单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城建股,物业服务企业将工作落实情况报物业办。各相关股室中心将检查情况及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质量监测中心411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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