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临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安委办发〔2023〕40号)和《张掖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张交安委办〔2023〕3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要紧盯旅游包车、农村客运、长途班线、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等,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车辆安全例检和维护保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客运、非法夹带危险品、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整治无资质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车辆无资质、证照不全或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从事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不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壁厚不达标带病运行;严查普通货车运输瓶装燃气等。会同公安等部门排查整治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路养护及运营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上跨下穿公路的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空间和安全保护区违建、非法侵入占用,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标牌损毁缺失;在役桥梁垮塌、交通安全设施、照明通风设施、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布设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季节性交通事故特点,全面排查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要紧盯桥梁施工、高空和临水临崖作业安全,强化人员安全防护和施工现场管理,严禁抢工期、赶进度引发盲目冒进施工行为。特别要排查整治防火、防煤气中毒窒息、防触电等工作措施不到位,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交通工程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强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工人驻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综合执法管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要突出超限超载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未及时发现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未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查非法载客以及“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货运源头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情况等。
(五)消防安全。结合《临泽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交发〔2023〕38号),重点检查机关办公场所建筑火灾隐患、消防通道、消防供电设施、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客运场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和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水源、消防设施配置等情况;在建和运营隧道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按照通知要求以及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真正做到查处突发问题、防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围绕专项行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领域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交通综合执法、消防安全等领域问题治理。要认真复查2022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县历次考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要求举一反三保质保量完成闭环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普及生产安全知识。要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和依法诚信安全生产。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曝光,全面营造人人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自查整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检查不严格、问题隐患突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12日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企业的方案和总结报送至各业务主管单位,道路运输、维修、驾培企业报送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队,项目施工企业由各项目办汇总后报送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