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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泽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42/2023-00083
发文字号
临农发〔2023〕5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4-27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2023年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的通知张市农202338号)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将临泽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3423

2023年临泽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

2023临泽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委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及县委经济工作暨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坚持把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健全链接机制,促进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加快推动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一是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加强农民合作社经营状况分析研判,指导做好年度报告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定期分析研判农民合作社经营状况。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做好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力争列异合作社占比下降到10%以下。落实健全“空壳社”源头治理、便利退出和指导服务常态化治理长效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2023年认定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6个以上【沙河镇3个、鸭暖镇3个、平川镇2个、蓼泉镇2个、板桥镇2个、新华镇2个、倪家营镇2个】,运营较规范以上合作社占比达到80%以上。

二是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培育优秀辅导员开展点对点精准指导服务,各镇辅导员队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及时更新名录信息,做好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的连续性。辅导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分片包村包社、上门指导服务和利用电话、微信等信息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扎实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围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聚焦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指导服务水平等重点任务,通过政策支持,示范引领,模式创新等举措,探索一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模式和示范样板,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全面总结和资料整理归档。

四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联农户建基地”的方式,构建“市场+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合作社通过农资统购、农机农技服务、订单销售及仓储保鲜服务等形式,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单环节或多环节服务,联结带动小农户实现农业产业增收和能力素质提升。2023年各镇合作社联结小农户占比达到35%以上。

五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示范社四级联创,积极开展示范社动态监测,更新名录,巩固成果,进一步提升示范社市场竞争力和农户引领能力。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多种发展模式,开展合作社典型案例征集和宣传推介。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办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年内每个镇上报2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六是增强主体市场竞争力。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社企对接。扩大社企对接范围鼓励企业把试验示范园区、技术推广中心、直采供应基地等建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的产品和服务帮助解决市场营销、品牌培育、融资保险、技术集成应用等共性难题。依托耕耘者兴计划培训班、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实操性强的主体负责人培训,提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经理、财务会计人员、生产技术骨干、营销骨干等带头人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主体竞争力,增强市场话语权。

七是按“五有”标准办实办好合作社。对财务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农户认可度高、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合作社予以支持和奖补。推动合作社按照有良种供给、有种养基地、有农业机械、有订单销售、有加工储藏场地设施的“五有”标准“缺什么、补什么”,提升服务小农户能力。2023年各镇“五有”合作社占比达到60%以上。

(二)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一是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甘肃省《关于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按照“应纳尽纳、应录尽录”的原则,及时更新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加大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力度,坚持农户主体、适度规模、市场引导、因地制宜、示范引领的原则,落实“村采集、核实录入、县审核”的名录登记制度着力把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2023年新培育家庭农场30沙河镇5个、鸭暖镇5个、板桥镇4个、新华镇4个、倪家营镇4个、平川镇4个、蓼泉镇4个

二是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持续推动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联创向制度化、标准化、梯次化发展。2023 年认定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15以上沙河镇2个、鸭暖镇2个、平川镇3个、蓼泉镇2个、板桥镇2个、新华镇2个、倪家营镇2个】。

三是加强资金扶持力度。坚持绩效评价管理原则,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县委一号文件整合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和涉农项目用于扶持家庭农场。省财政采取奖补的方式重点扶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鼓励其有序流转土地、引进新品种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引导家庭农场多种粮、种好粮。

四是加大典型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积极组织家庭农场参加全省现场推进会,进一步确立导向、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创建家庭农场联盟,加强家庭农场行业自律,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年内每个镇上报1家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五是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 赋码管理服务机制。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以“一码通”赋码集合呈现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信息和品牌信用信息。完善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系统,以镇为单位全面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向社会力量推送家庭农场,形成“一键申请、一场一码、一码关联”。 

六是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的推广使用。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加大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的推广使用要求,各镇通过组织动员部署、纳入培训、进村入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随手记”记账软件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引导家庭农场自愿安装注册使用,并规范使用账号。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规范力度,以托管为切口以项目为抓手,坚持服务粮食生产,坚持服务小农户,大力推动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

(一)抓好托管项目实施。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争取托管项目资金投入,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督导,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监督检查,实时掌握社会化服务项目进展情况,严格落实相关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应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强化项目动态监测和运行管理。

(二)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为契机,按照主体多元、功能互补、竞争充分、融合发展的原则,大力推广“党支部+村集体公司+服务组织+基地+农户“服务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促进各主体紧密联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优势,直接服务或组织小农户接受各类社会化服务。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开展联合合、集成应用科技等方面的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创新模式和有效机制,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提升。

(三)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使用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和农业农村部新印发的《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指引》《玉米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指引》,因地制宜调整完善、细化量化,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服务标准或规范,不断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开展示范服务组织创建,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推介工作典型和典型案例,围绕社会化服务共性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地、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等,促进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年内每个镇上报1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建成1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示范点在全国农服平台新增注册登记服务组织30家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

(五)推动应用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全国农服平台服务组织名录库,组织开展供需线上对接,通过信息化手段盘活农业社会化服务存量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及各类服务主体。推动服务与科技深度融合,引导服务主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农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一)做好土地承包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我省组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农经函〔2023〕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决定,拟申报倪家营镇梨园村、板桥镇古城村、平川镇三二村开展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各试点村要按照延包试点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土地承包二轮延包试点任务

(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全面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引导各镇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及时足额兑付农户土地流转金,切实维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积极稳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全国统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不断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

(三)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按照“镇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县、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及时处置各类信访案件,及早梳理土地承包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依法维护农户合法权利,为全面推开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夯实基础。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减少农村土地承包流转领域信访案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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