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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组建“拥军联盟”工作方案

索引号
620723107/2022-00112
发文字号
临退役军人局发〔2022〕5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1-16
是否有效

临泽县是红西路军曾经浴血奋战的地方,也是红军西征以来征战时间最长,伤亡人数最多最为艰苦卓绝和保留战斗遗址最多最具纪念意义的地方年来,临泽县持续维护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形成了群众拥军优属驻军拥政爱民的良好风尚为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拥军优属辐射范围广、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优势,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推动社会化拥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决定组建临泽县“拥军联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形势,切实发挥企业、社会组织服务国防、服务军队、服务军人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关爱军人、关怀军属的良好风尚,促进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临泽的时代篇章。

(二)基本原则

拥军联盟以“让军人职业受尊崇、退役军人受尊重”为宗旨,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秉承“政府引导、部门协同、自愿参与、志愿服务”的原则,鼓励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自主或协商确定优先优惠项目,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服务、优先待遇、优惠价格、困难帮扶、就业援助、绿色通道等体现拥军的各类服务。

(三)主要目标

年底前,县上组建“拥军联盟”,设立拥军联盟服务站(设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积极吸纳涵盖各行业的拥军企业、拥军社会组织,授予“拥军联盟成员单位”统一标识,努力实现优抚对象获优待、员单位得发展,“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目标在临泽落实落地。

二、招募范围

守法诚信,社会信誉良好,有意愿参与拥军活动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涵盖自愿为持有优待证等有效证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养老医疗、住房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以及购物、餐饮、住宿、加油、运输、保险、体检康复、美容美发、交通出行、旅游服务等各个行业和领域。

三、招募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现象。

(二)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先、优待、优质、优惠服务及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三)在全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认知度和影响力,能够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主体合法、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经济效益好;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四)优先选择有能力直接服务保障部队遂行军事任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特别是连锁企业优先考虑,不得招募涉外企业和组织。

四、实施步骤

拥军联盟组建分为个阶段:

(一)拟定方案,筹划组建(2022年11月初)。制定《“拥军联盟”组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运行管理办法和推进计划。

(二)启动部署,发布公告(2022年11中旬12月初。通过县级相关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向社会发布拥军联盟招募公告,广泛进行动员,开展拥军企业、拥军社会组织招募活动。

(三)规范程序,全面实施(2022年12月至长期。动员鼓励各行业的拥军企业、拥军社会组织积极加入“拥军联盟”,可用“老带新”等方式快速扩大成员规模,构建临泽县“拥军联盟成员单位”网络。

五、成员单位服务和管理

1.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协调县级各类媒体,定期公布“拥军联盟成员单位”名录及其优待服务内容,大力为加入拥军联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强化热爱国防、爱国拥军诚实守信形象,提高社会知名度。

2.协调“拥军联盟成员单位”制定优待项目清单,明确优惠的内容和幅度,在醒目位置摆放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识及内容,建立服务工作台账,完善优待服务记录,积极主动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和优惠服务。

3.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证享受优待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役军人凭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待;现役军人家属凭军队制发的相关证件享受相应优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享受相应优待。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对拥军联盟成员单位实行目录式、动态性、规范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选聘优秀退役军人担任监督员,监督成员单位优待服务落实情况。每年对成员单位进行一次审验,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凡存在申报材料、服务台账弄虚作假、本年度被举报不履行承诺2次以上且调查属实及有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核实,即时取消成员单位资格,收回标识牌,不再受理加入申请。对自愿提出退出的,收回“拥军联盟成员单位”标识牌,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4.对拥军服务口碑良好、贡献较大的成员单位可颁发双拥共建示范单位证书或匾额,全力推荐参加“张掖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适时推荐参加省和国家级“爱国拥军模范”“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优先推荐到相关行业系统表彰,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并享受相关拥军政策。

六、申办程序

坚持广泛遴选、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分批发布的原则,按以下程序办理:

1.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提出申请,填写《临泽县“拥军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同时对服务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优惠服务事项必须是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额外给予的优惠)。

2.审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会同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报名单位的经营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进行评估审查,确认合格后予以授牌

3.授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向社会分批发布“拥军联盟成员单位”优待项目目录,为审核通过的企业、社会组织授予“拥军联盟成员单位”标识牌。择优推荐1-3家规模较大、服务链较长的企业、社会组织为“张掖市拥军联盟成员单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授予“拥军联盟成员单位”标识牌。

企业和属企业、社会组织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按程序办理报名、审核、授牌等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拥军联盟”作为党委、政府双拥工作的有益补充,是对社会化拥军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和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重要抓手。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动员部署,采取切实措施,高质量完成“拥军联盟”成员单位招募组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介。县融媒体中心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做好宣传推介,提高“拥军联盟”的知晓度,扩大成员单位的知名度、受益度,让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有温度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在全社会形成爱国拥军的浓厚氛围,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拥军联盟会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对成员企业、社会组织的拥军承诺、服务台账等常态化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和加强社会监督队伍,畅通监督渠道,严格奖惩机制,保障“拥军联盟”启动后有序推进、稳步运行。县双拥办“拥军联盟”组建运行情况作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争创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承诺全面落实。

联系人:0936-5568280

廖永东0936-5568582

临泽县“拥军联盟”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顺利完成临泽县“拥军联盟”组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泽县‘拥军联盟’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敏远退役军人局党组书记

马菊梅退役军人局局长

副组长:闫宏财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青山退役军人局党组成员、双拥办主任

员:蒋立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双拥办副主任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部

廖永东县双拥办干部

李浩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部

贺兴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方案制定、宣传动员、审核授牌,以及拥军联盟日常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双拥办,张青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亢新、廖永东、贺兴刚同志负责做好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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