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局公务员考核工作,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监督,更好的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工作效能,提升公务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根据《甘肃省〈公务员考核规定〉实施细则》《甘肃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
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强化职责担当,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调动本单位公务员在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成
副组长:夏晓阳 雷炜
成 员:各队、股(室)负责人
公务员平时考核由局办公室组织,魏来同志具体负责。 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拟定、修正、落实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部门审核备案,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公务员考核各项工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临泽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四、指标设置
公务员考核指标量化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综合民主测评,其中好等次不超过40%。
(一)“德”方面好: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高尚。
较好: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较好。
一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一般。
较差: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较差。
(二)“能”方面
好:岗位适应能力强,有独立的分析研判能力,具有较强创新开拓能力和综合业务能力,能够主动担当作为,善于想办法克服困难。
较好:能较好的适应岗位,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方法得当,作风扎实。
一般或较差:适应岗位能力一般,综合业务能力一般,创新开拓能力、担当克难能力不足。
(三)“勤”方面
好:责任心强,规矩意识强,积极主动参与各类公共事务,善于思考。刻苦钻研,自觉提升自身素质。
较好:有一定的责任心,能够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比较认真,能够按照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按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一般或较差:责任心不强,作风拖沓,完成工作任务明显滞后,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四)“绩”方面
好:充分履行职位职责,执行能力强,超额、高质量完成承担的任务,工作成效非常明显。
较好: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效一般,工作质量达到要求,没有出现明显差错和失误。
一般或较差:基本履行岗位职责或未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能力不强,存在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五)“廉”方面
好: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强,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
较好:能够基本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
一般:受到告诫约谈或通报批评的。
较差: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考核周期
周期性考核时间一般为3个月,每年4次。第二季度、第四季度考核于半年度、年度考核合并开展。
六、考核程序
公务员平时考核包含个人小结、综合汇总、审核评鉴、确定考核结果、结果反馈等程序,具体考核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个人小结。被考核对象每季度结束后,对照职责任务和考核指标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汇报形式报主管领导。
(二)综合汇总。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综合测评结果,汇总形成考核对象平时表现总体情况。
(三)审核评鉴。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考核对象考核情况进行复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领导班子审核评鉴。
(四)确定等次。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提出的等次建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公务员总数的15%以内的要求,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合个人小结、综合汇总和民主测评结果研究确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五)结果反馈。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
七、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要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而且没有“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要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都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要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进行公示时,要公示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二)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好的,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与制度建设相衔接。以平时考核为抓手,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到考核指标、具体到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位公务员,整体推进城市管理体系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把平时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人员配置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激发本单位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八、其他事宜
(一)公务员外调期间,由接受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二)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三)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五)一年内旷工3天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3天以上、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7天(含7天,下同)、请病假(工伤除外)超过20天(含20天,下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该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公务员对审核评鉴及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