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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文体旅市场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04/2021-0010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10-12
是否有效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文体旅经营单位:

中秋国庆假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文体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气氛,按照市文广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文旅市场安全生产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 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文旅市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文体旅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产生重大社会事件,不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确保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中旬,以文体旅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安全稳定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局机关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整治方式及工作重点

一)整治方式

整治工作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督查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电影放映场所、旅行社分社(营业部)、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文体旅企业和经营单位,实地查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文明旅游、扫黑除恶、禁毒、反恐怖、制止餐饮浪费及禁限塑推进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重点

1.落实疫情防控。以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坚持疫情防控关口前移,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做好各类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人流控制等工作。A级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景区内演艺场所要按照《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于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假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星级饭店要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开展定时消杀,实行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落实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各文化、体育场馆要严格落实参观、健身人员的健康监测,做到公共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2.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排查整治文化体育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自然灾害、高风险旅游项目、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疫情和防范恐怖袭击,以及景区道路、区间车辆、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各项应急预案制订、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等情况。要高度重视旅游旺季景区,以及大型文化演出活动、体育赛事、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重点做好瞬间聚集人群分流和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责任事故。对今年以来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坚决做到销号、闭环管理。

3.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坚决整治假借庆祝名义谋利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报备手续、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队要加强对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监管,将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演出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热门演出活动的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供需紧张的重点演出活动,及时会商有关部门,约谈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严查捂票囤票、炒作票价、虚假宣传、倒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三非人员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及时查处并通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4.加强娱乐场所和艺术品市场内容监管。执法队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曲目内容和屏幕画面的检查,按照网络音乐黑名单及其他相关查处通知要求,对所有场所进行比照检查,并举一反三,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屏幕画面;加强对画廊、艺术品商店、艺术园区和艺术品电商监管,严查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

5.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执法检查。执法队要做好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严查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行为。对接纳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加强版权执法工作。执法队要深入开展“正道2021” “清源2021”“固边2021”“护苗2021”“秋风2021”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禁止内容非法出版物,以及侵权盗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加大打击非法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力度。

7.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指导督促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查不合理低价游。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严查在线旅游企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节假日期间,要加大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协调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使用无资质车辆、旅游购物场所强制购物,导游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文旅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垃圾分类限塑令”“禁食野生动物”“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要求。

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坚持开展文旅行业扫黑除恶常态化问题线索收集、核查及办理、三书一函督办整改落实,持续推进行业清源行动,大力整治文体旅市场无证经营等乱点乱象及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落实监督问责工作要求。

9.深入推进生态环保整改整治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开展中央省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反弹,是否出现新的同类问题,是否将长效机制落实到位。

10.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促指导景区设立文明旅游宣传台,充分发挥文明旅游志愿者引导作用,做好文明旅游提示,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旅游和理性消费,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文明旅游意识。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引导游客自觉注意行为举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共同创建文明城市,树立文明旅游新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文体旅经营单位要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检整治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按照《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保持市场环境健康有序。

(二)从严执法,排除隐患。各文体旅经营单位要守法经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治理五落实要求,确保整改到位;执法队要依法严厉查处扰乱文旅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营造守法经营、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三)督促落实,注重实效。要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个研究确定问题隐患等级,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并全程督促整改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行业“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告。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文体旅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增强值班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确保遇到重要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及疫情突出动向等重要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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