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应急管理局文件
临应急发〔2021〕26号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全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泽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全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切实解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根据《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应急发〔2021〕32号)和县纪委监委近期开展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查要求,为做好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惠民富民政策,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着力解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发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维护受灾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工作原则
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涉及整治资金关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党和政府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地见效,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坚持原则,扎实推进。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申报并安排使用,省级财政直接下拨,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是资金使用的责任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厘清责任,敢于担当,强化监管。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易发“微腐败”的重点领域,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一查到底、一改到底,决不能隐瞒迁就。
(三)坚持“即知即改”原则。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即知即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按时限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局机关相关股室要深入宣传救助和整改工作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决策和处理全过程“公开透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县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 浩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桑学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艳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光虎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尹彩琴 防灾减灾救灾股股长
李长军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怀明 防灾减灾股干部
梁博文 办公室干部兼会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灾减灾救灾股,张艳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任务由防灾减灾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推动落实。
四、整治重点
(一)履行职责方面
1.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管敷衍塞责的问题;
2.是否存在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资金数据录入不全面,基础数据动态更新不及时,系统预审不实不;
3.是否存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政策落实指导不够,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组织实施、监督考核不到位的问题;
4.是否存在对审计、财政、巡察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5.是否存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的问题。
(二)政策落实方面
1.是否存在落实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政策措施违反国家规定,违背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监督管理不严格,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影响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政策落实的问题;
2.是否存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程序不合规,该享受的未享受、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该发放的未发放、少发放、迟发放的问题;
3.是否存在死亡人员、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超出标准和范围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资金的问题;
4.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的问题。
(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是否存在以争取资金等名义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在资金分配、审批等环节吃回扣、拿“红包”的问题;
2.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楼堂馆所、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
3.是否存在评议、评审、审批等情况公布不到位,资金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情况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4.是否存在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关键岗位相互制约控制机制不落实,会计、出纳等不相容岗位没有分设,银行支票和印鉴、资金支付审核岗密钥以及经办岗密钥没有实行分别管理的问题;
5.是否存在资金规范管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制度不落实或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四)工作作风方面
1.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私分截留、套取骗取资金,以及滞留、闲置资金的问题;
2.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层层重复召开会议,以文件落实整改、以批示代替检查,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迎评送检、填写表格等搞形式主义的问题;
3.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服务群众敷衍了事、意识淡薄、办事推拖、简单粗暴的问题。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1年5月8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结束后,开展常态化监管,落实落细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政策。
(一)精心安排部署(5月8日-5月10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自查自纠(5月11日一5月31日)。对照整治方案重点内容逐项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充分运用平台,通过比对数据、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个别走访等方式,核查平台比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包括已处理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即知即改;对违规违纪资金,足额追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核查;对核查发现的不准确信息,及时与纪委对接,修正平台基础数据。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专项整治重点,梳理发现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并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于5月31前报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股。
(三)组织抽查检查(6月1日-6月30日)。对自查自纠、问题梳理及整改落实、违规违纪资金收缴和问题线索移送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统筹力量组织对各镇开展全覆盖交叉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令整改落实,迎接省市检查抽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7月1日一8月20日)。牢固树立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既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措施,精准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又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找准根源,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既通过集中攻坚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突出问题,健全申报、审核、发放、公示、监管等工作机制,实现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透明化。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整治期间及时对平台举报问题办理情况跟踪回复,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群众所感所获检验整治效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有关股室要从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密切协作配合。各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有关股室要把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专项整治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两清理两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好任务、时间、力量、进度、效果,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落实。要充分发挥平台监督作用,做好政策解读、检查推动、监督落实等工作,着力发现和纠正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推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沟通汇报,及时报送信息。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沟通衔接,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整治取得实效。积极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及时有效解决整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认真汇总整治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整治结束后,要系统总结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形成高质量整治工作报告、汇总相关数据,报市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及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