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临泽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计生服务站、各镇计生办、服务所:
现将《临泽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
临泽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强孕前保健工作任务,提高计划妊娠比例,减少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提高人口素质,根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国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 实现孕前优生项目覆盖全部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农村夫妇(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提高城镇计划怀孕夫妇的检查率。
(三)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镇村计划怀孕夫妇。
三、目标人群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准备计划怀孕的城乡夫妇;
(二)农村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户口;
(三)农村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四、免费服务原则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健康检查的,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五、质量控制指标
农村夫妇检查率(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受检对象随访率达到85%以上;实验室室间质评优良率达到90%以上。
六、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线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服务等19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
(一)优生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传播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检查,做好孕前准备。
(二)签订知情同意书。遵循知情的原则,详细介绍计划怀孕达到可以接受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服务内容,让计划怀孕夫妇充分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征得夫妇双方同意。
(三)病史询问。询问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了解准备怀孕夫妇和双方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识别影响怀孕生育的风险因素。
(四)体格检查。按常规操作完成男女双方体格检查。包括常规体检,如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测量,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操作;进行男、女生殖系统专科检查。
(五)临床实验室检查。共13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含白带常规、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检测),血型(含ABO Rh )、血糖、肝功能(谷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肌酐)、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素)检查,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检查。
(六)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1项: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七)风险评估。综合分析计划怀孕夫妇问诊信息、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结果,评估和识别计划怀孕夫妇存在的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遗传、环境、心理和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形成评估建议。
(八)咨询指导。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九)早孕及妊娠结局跟踪随访。在完成评估后至少3个月内随访一次,随访满36个月仍未怀孕的对象终止随访,终止当月完成最后一次随访。对已经怀孕对象,在怀孕12周内完成早孕随访,指导接受相关服务。
对所有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妊娠的妇女,于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后2周内,完成妊娠结局随访,了解并记录妊娠结局。妊娠结局包括正常活产、流产、早产、引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缺陷等。指导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告知产后保健和新生儿保健注意事项。
七、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确定当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管理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书,将孕前优生项目工作与增补叶酸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积极联合多部门协作,加强目标人群孕前健康保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婚育培训、婚前检查,增补叶酸项目、孕情检查等服务时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健康知识培训。
3.积极组织开展计划妊娠对象的摸底、登记、宣教、检查、指导及随访工作,尤其要做好高危计划妊娠对象的相关服务工作。
4.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督查工作,做好进度质量的管理,强化人群覆盖率、人群纳入准确率、妊娠率、风险评估正确率,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等关键的管理。
5.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工作。对县、镇、村三级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孕前保健知识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及技能培训,提供服务能力。
6.县级实施单位对孕优检查项目工作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每年不少于2次,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质量管理
(一)服务质量管理
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业务学习、特殊案例讨论和质量检查。建立转诊制度,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不能确诊或高危疑难处置对象转至上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验室质量管理
1.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临床实验室建立检验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本实验室保证操作规程。
2.临床检验项目应按规范的检验方法进行,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临床检验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出具规范的检验报告。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受检者的隐私。
3.设专人负责临床检验质量管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T26468-2006)定期参加室内质量评价。建立质量管理记录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标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4.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设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设定实验室环境、空间、流程。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三)医疗废物管理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安排专人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和转运工作,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四)信息资料管理
1.县级项目实施机构应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档案室。所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文书,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等是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过程的原始记录,应逐项认真填写完整,均由县级实施机构统一妥善保存至少保存15年,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2.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应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活动登记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登记本”、“高危人群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登记本”、“早孕随访登记本”、“妊娠结局随访登记本”等原始本册,并根据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十、工作程序
(一)目标人群确定
1.镇级计划生育专干及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收集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含流动人口)信息,提取名单并审核,确认相关信息。
2.县服务站核实确认免费服务对象并进行就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提供免费服务
1.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检查服务。
2.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县级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工作,承担健康教育和一般人群优胜咨询指导,开展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
3.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协助县镇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三)信息收集上报
镇计生服务所按月将反映项目执行情况的月报表数据报送县级服务机构信息统计上报人员,县级服务机构信息统计人员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相关数据。
十一、专项资金与经费结算标准
(一)2019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每对夫妇补助240元。县财政局年初按上年末实际检查人数(含流动人口)和检查项目预拨专项资金,年末按当年实际完成人数结算。专项资金统一划拨到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统一管理。
(二)经费结算实行据实按例结算。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等情况,并提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单,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至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所以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列支本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经费,并用于项目档案资料印制、试剂耗材、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