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准确兑付到位,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根据临农函〔2023〕9号通知要求,我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村为单位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定。经核查,2023年我镇五泉村4.22亩(其中:水地1.18亩、旱地3.04亩)、大鸭村4.6亩(其中:水地4.6亩)、昭武村29.12亩(其中:水地29.12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因征地、设施农业用地、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等原因依法依规进行核减。
现申请核减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计37.94亩(其中:水地34.9亩,旱地3.04亩),涉及农户14户。核减后我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52228.68亩,其中:水地40368.76亩,旱地11859.92亩。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