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居办:
根据你办《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美丽庭院”评选表彰命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严格按照“美丽庭院”评选标准,通过农户个人申请、社员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审查公示、镇妇联审查复核等程序,经集体研究讨论,拟确定33户基础设施条件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美丽庭院”,现将推荐名单上报,请审查。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