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暖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费征收任务的通知
昭武村村委会: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费是国家水行政部门的主要收费项目,是发展水利事业,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经费来源。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配置水资源,以水定发展,以水定规模的基本原则,鸭暖灌区认真抓好2019年度地表水水费水资源费和末级渠系水费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费分摊办法
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县水务局关于临泽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37号)文件,调整地表水水价为0.168元/立方米,按照《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县水务局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15号),加快我县水利改革和发展步伐,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体系,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按地下水费0.10元/立方米、4元/亩的基本水费、地表水2元/亩的基本水费、末级渠系水费0.02元/立方米标准执行,根据《临泽县水务局关于全面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水发〔2015〕49号)精神,依法全面征收地表水0.005元/立方米、地下水0.01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鸭暖灌区严格按照县政府核定的农业供水成本水价标准执行,以斗口实际引水量征收水费。
二、水费分摊金额
经水管所对各村、各用水单位用水量进行统一测算和核算,2019年昭武村全年斗口用水量661.2万立方米,应征地表水水费水资源费和末级渠系水费数额详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1.昭武村村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和收缴力度,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深入细致地做好引导工作,督促村社干部及各用水农户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水费,务于2019年12月25日前全额完成水费上缴任务,确保水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昭武村村委会必须严格按照水管部门核定的斗口引水量进行分摊,落实到户,并将农户地表水水费水资源费和末级渠系水费分摊表于12月15日前一式四份上报水管所,作为清收水费的依据。同时,各村社务必于文件下发3日内在村务社情公示栏将各村社灌水面积、水量、水价、农户交纳水费等情况进行公示,增强用水管理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用水户监督。
3.水管所要积极组织人力,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同各村社的衔接联系,切实把水费征收工作落到实处。在水费征收过程中,不允许以此为名搭车收费或以任何理由拖欠水费。
4.各村要做好拖欠地表水水费水资源费和末级渠系水费农户的宣传动员和督促工作,逾期不交者将依据《水法》规定收取2‰的滞纳金,对拒不缴纳者,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
鸭暖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