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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暖镇曹庄村村规民约

发表日期: 2022-07-20 17:00 编辑录入:临泽县鸭暖镇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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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暖镇曹庄村村规民约

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宜居宜业的社会环境,让全体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共同维护村内秩序,现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3.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易燃易爆物品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

4.服从全村种植结构调整大局,不得私自种植影响大局的农作物。严禁玉米制种私繁滥制,对在玉米制种过程中发现的私繁滥制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5.爱护乡村建设成果,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视其情况给予200元-500元的罚款。

6.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的林木;加强牲畜看管,严禁在耕地、水系旁绿化带放牧

7.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耕地、自留地、荒滩上挖塘、挖砂、取土。

8.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抵制黄、赌、毒,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9.不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煽动群众聚众闹事,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10.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村委会统一安排,常态化落实来鸭返鸭人员报备工作,家中亲戚朋友如有返鸭意愿的人员,须主动提前3天向村委会报告,并配合做好风险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官方信息动态。

二、消防和安全生产

1.加强户外用火管,严防户外火灾发生;定期开展消防水井、消防栓和消防通道检查,保证消防用水正常和通道畅通。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民应定期检查户内电线,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以及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村民有义务西水域处逗留玩水人员进行劝阻,如遇落水人员等紧急突发状况,村民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镇村并先行施救

4.严禁酒后或无照无证驾驶机动车及农用机械上路行驶,禁止农用车辆非法载客。

三、村风民俗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通过微信等自媒体传播非法信息和不当言论,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舆论环境

2.强化提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意识,坚决杜绝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组、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3.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不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反对不文明行为,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倡导文明新风,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4.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四、邻里家庭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弘扬时代新风。

2.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3.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

4.尊老爱幼,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五、生态环境卫生

1.全体村民应树立“人人关心环境、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思想,积极主动参与村环境卫生治理,主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生态化环境卫生整治保证金制度,每户农户每年从玉米制种预付款中预收整治保证金每户500元。

2.全体村民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庭卫生,坚持每天一保洁、每周五一大扫,做到室内生活用品、厨房用具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3.垃圾定点分类投放。村民必须自觉把垃圾倒入指定垃圾斗内,不准把垃圾倒入林地边、公路边及其他公共场所。不准在村庄主干道及居民点堆放杂物严禁在田间地头随意丢弃农药瓶子、残留农药,不准购买和使用国家明令禁用农药。

4.保护自然环境,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垃圾、废旧地膜,农作物收获后,要及时捡拾清理废旧地膜,经镇村验收合格后,发放款项对拒不捡拾清理者,从玉米制种款中按每亩100元扣除,由村社雇佣人工捡拾清理。

5.保洁队伍每按时清扫路面,清理各类生活垃圾;日常工作要服从村委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负责,有事暂停工作前,先主动向村委会请假。

6.村环境卫生每月26日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检查,张贴“卫生先进、卫生一般、请搞好卫生”标志,评比结果按时各社红黑榜上公布。对遵守公约好的村民,年终经过评比,给予表彰奖励对遵守公约差的村民进行批评,并督促限完成整改。

六、村民劳动力义务工制度

本村内生态环境整治、渠道清理、灌水看水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益事业,使用义务工。组织义务工活动单次不参加的,扣除保证金100元。各社农户在灌水期间,严格按照社长安排进行灌水,对于不服从管理随意提闸分水、晚上不浇水、浪费水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七、奖励办法

1.每季度村委会开展一次评比评定,主要对参与乡村振兴,创建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成员”以及家风家教宣传、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好(不超过10%)、中、差三个等次。

2.对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文娱活动、志愿服务、镇村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带头移风易俗的(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婚丧事宜简办);荣获省、市、区、镇美丽庭院的农户每半年开展一次积分评定。

3.村委会负责6月底和12月底分别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对上半年、全年现场评比、积分兑换、项目赋分及问题处理等情况向群众通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充分利用村社红黑榜、微信群、“大喇叭”和各类会议,对在执行村规民约中涌现出的各类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奖励,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典型人和事进行通报曝光,一经通报,处罚当事人100-200元。

本村规民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扣除的罚款,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如需修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全体村民应严格执行规约,切实尊重规约,持之以恒遵守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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