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村委会,各办(中心):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农办发〔2023〕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鸭暖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鸭暖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和中共临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22年,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着力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推进有效衔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从考核评估、督查检查、数据分析等情况看,个别村还存在政策宣传不深入、排查工作不细致、帮扶措施不精准、动态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四实”活动,按照“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的要求,坚持“六必访、六必查”“七不消”,切实用好“831”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十个一”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集中排查,确保精准识别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临泽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和识别收入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对所有村、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要重点关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的区域。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要对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纳入监测帮扶,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制定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前期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按照“七不消”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前期家庭情况及风险消除情况核实不精准的,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各村、相关办(中心)要对各部门反馈的气象、地质、水旱等防灾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与各部门衔接沟通,因地制宜做好各类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根据《临泽县防范因灾导致区域性规模性返贫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对照职责,健全完善各自专项防灾减灾预案,做好防灾减灾预警工作及救助帮扶工作,坚决防范因灾导致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问题发生。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由各村提交书面申请,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12日前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镇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分层分类培训(5月15日前完成)。根据国家《工作指南》,采取集中培训、到村指导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参与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三)开展集中排查(6月5日前完成)。依托“红色网格”,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全员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请各村于每周四中午12点前将附件5和附件7(电子表和纸质版)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附件6装入村级档案资料。
(四)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进度,督促指导各村同步开展信息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需要开展清退、回退等操作的,由各村审核汇总(附件1-4),于6月10日前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县乡村振兴局。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15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对好的经验做法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后在全镇进行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对接予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靠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各村主体责任。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培训指导,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相关办(中心)要发挥好行业服务作用,对排查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予以及时解释,排查结束后,对纳入监测的人员及时落实帮扶政策,确保早帮扶、早见效,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
(二)优化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户。要充分用好“一键报贫”系统和防贫监测“八条渠道”,畅通群众申报渠道,第一时间核查核实线索,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三)加强调度指导。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村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适时进行工作调度,对工作进展较慢、工作质量较差的村开展实地督查,推动排查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