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政府信息公开 > 鸭暖镇 >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鸭暖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08/2023-0060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鸭暖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9-19
是否有效

村民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维护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临泽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临防指办2023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季动物防疫工作从95日开始至1031结束。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全镇季防疫要免疫种类为: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苗。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在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目标任务的同时,要认真抓好猪瘟、狂犬病、牛出败、羊痘、羊梭菌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坚持集中免疫与月补免制度相结合,认真做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动物的免疫接种,形成免疫带,确保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继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及其生猪产品的监管。各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加强生猪养殖情况的摸排工作,严格执行生猪调运的相关规定,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力度,督促养殖户严禁利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三书一台账”管理措施及生猪产品市场准入相关规定,禁止违规调运和销售生猪产品,对违规调入进入批发、终端市场的生猪产品要及时封存,抽样检测并进行严厉打击。二是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工作。要认真做好生猪存栏在100头以下及100-500头养殖场(户)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非洲猪瘟排查监测频次,确保排查监测全覆盖。督促养猪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严格按规定加施牲畜标识,严格落实门禁、消毒等防疫管理制度,指导养猪场(户)落实清洗消毒、隔离观察、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杜绝利用餐厨剩余物喂猪和随意丢弃、处置病死猪的行为。三是加大对生猪贩运人员、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严格对生猪贩运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加大流通调运管控,强化行业人员管理措施,严查无证、违法调运生猪的行为。加大对养殖环节检疫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产地检疫“五到位”要求,并执行调运审批备案、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

(三)全力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各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严格按照《临泽县“十四五”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采样检测、消毒灭源、阳性畜扑杀、调运监管、宣传培训”等综合防控措施,采取整村或整社推进的方式开展羊布病采样检测,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检测任务。同时,统筹做好包虫病、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四)持续强化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各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切实加强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动物疫情监测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集中免疫前,以规模养殖场、大型养殖户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督促养殖场户做好定期消毒工作,全面净化养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五)不断加强动物防疫培训和应急处置。各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应积极组织开展防疫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技能。确保严格按免疫注射规范程序操作,强化消毒和注射针头更换,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值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防疫责任。村提前工作计划,选聘村级动物防疫员1人,抽调抓畜人员2人,确定消毒人员1人,消毒人员报酬纳入村级年度预算,并安排专人配合做好动物防疫工作。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组织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规范免疫操作技术,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并落实监督指导责任,做好动物免疫接种过程的监督指导、疫苗储备、消毒药品、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调配,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结合秋季集中免疫的有利时机,加大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大喇叭广播、发布公告、悬挂标语、入户发放防检疫告知书方式宣传《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主体责任意识,使养殖农户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共同防控动物疫病的合力,达到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疫苗管理工作各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严格落实《甘肃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加强疫苗验收、配发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对配发的疫苗等物资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专库保存,专账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的疫苗管理台账,做到账目要清楚、账物要相符。坚决杜绝疫苗浪费,保证疫苗质量,确保全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免疫效果。各村要建立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防疫期间,全免疫进展情况实行报告制度,各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日下午16:00前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上报免疫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李国良电话:13993608296)秋季防疫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对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而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