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政发〔2020〕181号
鸭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镇属机关单位:
现将《鸭暖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鸭暖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鸭暖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彻底消除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利用3年时间,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管理机制,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
二、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摸底,彻底排查(2020年12月1日—2021年6月30日)。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镇属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2种类型,通过观察房屋的场址安全、地基基础安全、上部结构安全以及由下到上、由整体到局部、由外部到内部的房屋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原则,全面摸清房屋建造
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排查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结构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等情况。同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对问题房屋及时归类登记造册,并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通过及时更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为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改行动提供精准的数据依靠。
1.明确目标,重点排查。对农村自建房中被用于餐饮服务、民宿宾馆、批发零售等经营用途的房屋开展重点摸底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集聚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以及在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比如人工斜坡、自然斜坡、洪沟等附近。(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
2.逐门逐户,全面清查。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进村入户,对所有农村房屋进行逐村逐户全面清查。对已有安全住房但危旧房未拆除的、长期在外务工房屋年久失修年底返乡回家的、房屋修建在地质灾害隐患附近的农村住房进行重点排查,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行动,对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农户,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房屋等级鉴定报告为依据,对房屋最新状态进行排查判断,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的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以及周边建筑环境安全程度等,切实做到分类实施排查,摸清底数情况,实事求是,不漏不错,并对问题房屋按类别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台账。(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改,限时销号(2021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镇属机关单位在全面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确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根据轻重缓急,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建立重点整治和全面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户,销号一户。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应立即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对拟维修加固的危险房屋,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对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房屋,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防止危险事故发生。
1.明确责任,重点整治。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镇属机关单位要以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组织力量、时限要求等。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安全性鉴定。各类排查房屋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责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2.加强督促,全面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公用建筑)进行全面整治,制定整治计划,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整治要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相结合。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健全机制,完善资料(2021年6月1日-2023年9月30日)。依据排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隐患档案,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在整治销号基础上,对农村房屋实行动态监测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相关办法。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管理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作,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鸭暖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及工作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实施计划,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靠实工作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全面做好农村房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镇属各单位,各办、中心应积极指导各村,细化责任,明确职能,分工协作,全面整改。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整治有关工作。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整治。鸭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配合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并且要加强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镇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安全管理及整治。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及整治等工作。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及整治。镇水管所负责指导供水站各类房屋安全管理和整治,做好河渠区域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三) 强化技术指导,加大督查力度。各村要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排查整治做好保障。镇上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改过程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各村要切实肩负起督促落实责任,力求排查整改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真实、质量有保障。
(四)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镇属机关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履行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性的主体责任,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彻底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时刻谨记“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群众认知。各村委会,各办、中心,镇属机关单位要从不同渠道,广泛宣传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鸭暖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鸭暖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朝海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张之东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贾兴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管志明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程生林 镇人大副主席
李永儒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建振 镇政府副镇长
魏 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 龙 镇司法所所长
刘 露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冬梅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梁青惠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罗英南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姜鹏飞 鸭暖派出所教导员
蒋立军 鸭暖水管所所长
刘增龙 小屯水管所所长
蒋俪娜 鸭暖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张 涛 鸭暖中心小学校长
岩有荣 华强中心小学校长
孔晓明 鸭暖中心卫生院院长
蒋小文 小屯中心卫生院院长
程 亮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陈治先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曹财荣 小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闫自明 张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发伟 昭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天明 大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 利 暖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志才 曹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正保 华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柳林权 五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柳 新 小屯村党支部书记
徐生兵 白寨村党支部书记
王维兵 古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张之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鸭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