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泽县新华镇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购房补助公示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细则的通知》(县委办发〔2021〕58号)文件要求,经会议研究,现对上报符合二孩购房补助政策的2户居民进行公示。
1.王诚,男,配偶,孙艳靖,家庭住址新华镇向前村。2023年3月19日在临泽县人民医院生育二孩,现在西关小区17号楼购房。
2.宋志娟,女,配偶,段晓斐,家庭住址新华镇新盛社区。2023年4月19日在临泽县人民医院生育三孩,现在金沙河畔小区A区4号楼购房。
公示期: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5日
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