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政发〔2026〕10号
沙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泽县沙河镇城市社区“敬老爱心餐厅”运营管理服务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临泽县沙河镇城市社区“敬老爱心餐厅”运营管理服务相关制度》经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临泽县沙河镇城市社区“敬老爱心餐厅”运营管理服务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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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沙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
临泽县沙河镇城市社区“敬老爱心餐厅”运营管理服务相关制度
为积极推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敬老爱心”餐厅运营管理,有效提升“敬老爱心”餐厅服务质量,结合沙河镇及城市社区实际,制定此五项制度。
一、服务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助老惠民、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宗旨,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为城市社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软烂易食、营养均衡的餐饮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结合上班族、学生、新就业等群体实际需求,推出菜品齐全、营养均衡的快餐服务,让居民群众都能享受到社区“敬老爱心”餐厅提供的便利。
核心原则
(一)安全第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方位管控食材采购、加工、留样等各环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二)适老适配。贴合老年人饮食特点和身体需求,优化餐食搭配与就餐环境,提供便捷、贴心的助老服务。
(三)规范高效。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服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保障服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公开透明。公示收费标准、食材来源、服务流程、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接受老年人、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相关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
各社区“敬老爱心”餐厅面向所有居民群众开放,优先保障本辖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其次,要重点照顾学生、新就业群体等人员的就餐需求。
第二条 就餐服务
1.就餐时间。明确早餐、午餐、晚餐供应时间,提前公示,保障服务连续性、稳定性。
2.餐食搭配。结合老年人饮食特点,注重菜品软烂、易嚼、清淡少盐、少糖、少油腻,合理搭配主食、蔬菜、肉类、豆制品,保证营养均衡;定期更新食谱,每周公示食谱,可根据老年人意见调整餐食种类;有条件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提供个性化餐食服务。
3.就餐方式。提供集中就餐、订餐、带餐和上门送餐等服务方式。集中就餐设置专门就餐区,订餐、带餐需报餐后在指定地点自取,上门送餐优先保障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送餐员着志愿者马甲,按时送达,做好送餐记录。
4.适老服务。就餐区地面铺装平整、防滑,桌椅设置防滑垫、防撞条等,对行动不便、视力模糊的老年人,提供搀扶、帮取餐、帮刷卡等暖心服务。
5.文明就餐。引导就餐人员有序排队、文明就餐,按需取餐、杜绝浪费,保持就餐区整洁;禁止在就餐区吸烟、喧哗、随地吐痰,爱护公共设施。
第三条 收费管理
1.收费标准。坚持“保本微利、普惠惠民”原则,结合食材成本、运营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在餐厅显著位置公示,严禁乱收费、变相收费。
2.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差异化补贴或优惠,具体补贴范围、标准由社区居委会会同县民政局确定,可采用助餐消费券等形式落实优惠;对户外劳动者、新就业群体等,可推出优惠价格,具体补贴范围、标准由社区居委会会同县总工会等单位、相关企业确定。
3.缴费方式。提供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等便捷缴费方式,为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老年人提供专人协助;建立缴费台账,如实记录缴费情况,定期核对。
第四条 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
1.意见收集。在餐厅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公示投诉电话和联系人,定期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收集老年人、学生、新就业群体等群体对餐食质量、服务态度、价格、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投诉处理。对收到的意见和投诉,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投诉处理台账,记录投诉内容、处理过程和结果,存档备查。
3.服务评价。定期开展服务评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邀请服务对象对餐厅服务进行打分,根据评价结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第一条 人员配备
根据日均就餐人数合理配比工作人员,包括厨师、面点师、分餐员、保洁员、管理人员等;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其他情况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餐厅,宜配备营养师,提升餐食营养水平。
任职要求
1.基本要求。热爱养老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有耐心,尊重老年人,遵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卫生习惯。
2.资质要求。厨师需具备相应的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立即暂停上岗并予以调整;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技能要求。送餐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机动车需持有驾驶证),熟悉社区路况;所有工作人员需掌握噎食、误吸、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
4.培训要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服务规范、应急处置、适老服务技巧等;定期组织在岗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条 岗位职责
1.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餐厅日常运营管理,落实管理制度,协调解决餐厅运营中的问题,监督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对接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建立健全助餐服务档案。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控,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排查安全隐患,监督食材采购、加工、留样、消毒等环节,做好相关记录,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协助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总监需履行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事故处置方案等职责。
3.厨师、点面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和食谱要求加工餐食,保证餐食质量和口感,合理利用食材、杜绝浪费,保持加工区域清洁卫生,做好食材加工记录。
4.分餐员。佩戴口罩、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卫生规范分餐,保证分餐均匀、卫生,引导就餐人员有序取餐,做好老年人搀扶、助餐等服务。
5.送餐员。按时、准确将餐食送达老年人家中,保持餐食温度和卫生,尊重老年人,做好送餐记录,征求并反馈老年人对餐食和服务的意见。
6.保洁员。负责餐厅就餐区、加工区、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定期清洁消毒公共设施和餐具保洁设施,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第四条 工作纪律
1.按时上岗、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2.工作期间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直接接触食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首饰,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进食、闲聊。
3.尊重服务对象,特别要关爱老年人,说话和气、态度诚恳,不得与就餐人员争执、推诿,严禁歧视、刁难老年人及其他服务对象。
4.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加工流程、违规使用食材或添加剂,不得私拿、私分餐厅食材、物品。
5.爱护餐厅设施设备,规范操作,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及时上报,不得擅自拆卸、维修。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
第一条 设施设备配备
各社区“敬老爱心”餐厅需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适老要求的设施设备,包括烹饪设备(燃气灶、电灶等)、冷藏冷冻设备、消毒设备、通风排烟设备、餐用具、适老桌椅、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等。
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
1.专人负责。各类设施设备指定专人管理,明确使用规范,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2.日常维护。每日使用后及时清洁、保养设施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并联系维修,做好维护、维修记录。
3.定期检修。对烹饪设备、冷藏冷冻设备、消毒设备、消防设施等关键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修、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4.报废处理。对老化、损坏无法维修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及时上报社区居委会,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严禁继续使用,做好报废记录。
第三条 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等),确保完好有效;工作人员需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熟悉消防疏散通道,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使用明火。
2.用电安全。规范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设备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定期检查电路、电器设备,防止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
3.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备需符合安全规范,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防止燃气泄漏;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人员掌握燃气泄漏应急处置方法。
4.设施安全。定期检查就餐区、加工区的设施设备,对锋利边角、突出部位进行包裹防护,防止老年人磕碰受伤;无障碍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一条 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社区“敬老爱心”餐厅助餐服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完整、规范,存档期限不少于3年(涉及食品安全的档案存档期限不少于6个月)。
第二条 档案内容
1.基础档案。餐厅资质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工作人员资质文件(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合作单位合同(供应商、配送单位等)要收集齐全。
2.食品安全档案。食材采购验收记录、食材贮存记录、加工制作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餐用具消毒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培训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等资料要完整。
3.服务档案。就餐老年人信息档案(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特殊需求等)、送餐记录、意见反馈与投诉处理记录、服务评价记录等要分类整理齐全。
4.运营档案。收费记录、缴费台账、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记录、工作人员培训记录、财务收支记录(公益补贴、社会捐赠)等要整理齐全。
第三条 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档案分类存放,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存放于专用档案柜,做好防潮、防火、防盗、防损坏措施。
2.档案查阅。查阅档案需经餐厅管理人员同意,做好查阅记录,严禁私自查阅、复制、篡改档案。
3.档案更新。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档案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对过期档案按规定妥善处置。
第一条 监督主体
沙河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餐厅管理人员、就餐人员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对餐厅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运营管理、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监督;接受市场监管、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二条监督方式
1.日常监督。监督小组每月对餐厅的食材质量、加工流程、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定期检查。监督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做好检查记录。
3.社会监督。公示监督电话、意见箱,接受老年人、其他就餐人员、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整改、反馈。
第三条 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餐厅所有工作人员。
2.考核内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食品安全规范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就餐人员满意度等。
3.考核方式。实行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优、续聘挂钩。
4.奖惩措施。对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罚款、调整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