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政府信息公开 > 沙河镇 > 主动公开文件

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镇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07/2019-00002
发文字号
沙政发〔2018〕33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沙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1-04
是否有效

镇属有关单位、相关站所(室):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沙河镇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1224

沙河镇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政府决定从20181115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市、县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全镇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打击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摸排一批违法线索,坚决查处一批制假售假、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侦破一批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制售使用假农资产品、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主体单位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犯罪活动多发易发的态势。

二、工作重点

(一)打击重点。食品领域,重点打击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制售假劣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药品领域,重点打击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风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类、疫苗类、儿童用药、中药类、美容针剂类等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非法经营医保药品、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跨国制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农资领域,突出打击制种领域内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子犯罪,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药、兽药、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环境领域,突出打击祁连山国家级保护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废物、非法燃烧废弃物、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搭建“大棚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烟草领域,重点清理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等行为,重点打击线上线下销售假劣烟草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排查重点。重点区域,紧盯祁连山国家级保护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确保已完成的生态治理与修复任务得到进一步巩固。重点场所,紧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展销促销会、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河道等区域场所。重点企业,紧盯生产经营大宗节日食品的重点人业,肉类、冻品、农资、兽药等批发零售市场,可能用于保健食品加工和非法添加的化工、生物企业,以化工产品名义制售原料药用于非法用途的企业场所,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生产单位、经营单位等。重点人群,紧盯相关高危场所企业的从业人员,结合相关行政处罚和曾因食品药品、农资、环境和烟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重点人群,依托基层民警掌握的信息,重点关注在相关场所企业从业的前科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和规范执法。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日常监管制度,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紧盯生产、运输、交易、使用等重点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安全规范。对于食品药品和农资烟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定期抽检、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于一些证照齐全的小作坊,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产品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对于无证经营的企业和作坊,一律予以取缔。要将排污重点单位、工矿企业等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工作人员要熟悉其排污详细流程,加强过程监管,严防违反操作程序随意排放或偷排偷放污染物的行为发生。要加大网上监测力度,把有互联网经管行为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并查处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食品、药品、农资、烟草以及提供虚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线索摸排和分析研判

I.开展线下摸排。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深入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工厂企业、医院药店、重点排污单位和山林河道等重点部位进行摸排检查,及时发现违法线索。认真研判分析行政案件办理,从中发现更深层次、更有价值的线索,积极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服务。要借助“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辖区开展地毯式摸排,特别对一些用于产品经营的出租屋、小作坊、库房以及易产生污染物的企业要留心观察、仔细盘查,对可疑物品盯住不放,对于有造假嫌疑的,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检查,及时查处。

2.开展线上摸排。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手段作案的特点,主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电商平台联系对接,从网上发现案件线索,特别是针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农资产品和烟草的电商,要加强管控,强化监督,发现异常及时关注,有涉案嫌疑的,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分析研判,采取措施。

3.发动群众举报。要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特别是要发动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业内人员提供一批高质量、内幕性线索。

4.加强分析研判。对于移送的案件线索,要积极配合县公安机关开展分析研判,摸清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和行动轨迹,为侦查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打击整治和案件侦破

1.认真核查线索。辖区内派出所要加强与县公安机关的工作对接,按照省公安厅通过电商平台集中梳理下发的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打假的重大线索,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逐项核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要对移送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集中精力和警力追根潮源、循线深挖,快侦快破一批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城的大要案件,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组织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2.突出重点打击。坚持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捣网络,针对重点打击领域,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发生的重大犯罪案件,尤其是涉及行业“潜规则”或者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或线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盯住不放,联合挂牌督办,全环节摧毁犯罪产业链条,并深挖保护伞。

(四)强化大数据分析支撑。各有关职能站所(室)要加强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的联系协作,紧盯网上销售假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烟草等产品的可疑电商,以及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烟草、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嫌疑的购销QQ群、微信群、贴吧等网络社群,建立重点线索及时落地查控、重大案件积极配侦、线上线下合力打击的工作机制,为打团伙、捣网络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定期化会商研判机制,落实各项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执法资源、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各有关职能站所(室)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日常监督薄弱环节,强化源头治理。

四、任务分工

相关职能站所(室)在发现提供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的同时,要全力做好专项行动部署的各项任务。

(一)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广泛收集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会同上级部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控的假冒伪劣商品市场、非法排污非法采矿采砂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暴力抗拒行政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沙河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园区派出所。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制度,主动对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全力侦办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中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沙河中心国土资源所。负责对农用耕地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探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依法对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当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报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民事诉讼。及时制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

(五)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河湖环境保护力度,会同沙河水管所打击整治河道内非法采砂、取水等违法行为。

(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禁限用农药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制止各类影响湿地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制止滥采、乱捕野生动植物及违规买卖、运输野生动植物等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开展打击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食品和农资产品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及时将涉嫌犯罪信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对森林、绿地、草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七)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开展禁限用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畜禽水产品养殖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

(八)沙河食药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警示或消费提示。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完善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强辖区内餐饮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81115日起至2019520日结束,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1115日至1212)。镇属相关单位、有关站所(室)要结合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推进措施,迅速动员安排部署。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81213日至2019430)。镇属相关单位、有关站所(室)摸排梳理线索、组织清查检查、专项抽查、案件查处和案件侦办,破获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一批窝点,摧毁一批团伙,处理一批不法分子。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951520)镇属相关单位、有关站所(室)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炼工作中的成功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闫克义同志任组长统筹抓总,镇人大主席王兴武同志,副镇长伏忠虎、宋乾胤、李德育同志任副组长按照各自分管业务具体负责落实,镇属相关单位、有关职能站所(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 认真负责的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情况掌握、协调推进、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强力推进落实。

(二)建立会商机制。专项行动期间,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研判会议,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严格政策界限。镇属相关单位、有关职能站所(室)在专项行动中要依法保障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区分一般性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防止随意扩大打击面。对于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开展打击;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要重在引导,会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教育整改工作。要坚持查办案件和规范经营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和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和挽回损失并重,把服务发展的科学内涵理解透、贯彻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尽可能减少对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汇总1次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加强督导检查。对重大违法或犯罪案件,要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专班,包案负责,挂账督办,必要时采取联合督办等方式开展查处和侦办。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的成效,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案件容易被网络、媒体非议和炒作的情况,重大敏感案()件的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再对外发布。要强化舆情管控,对重大案()件及时进行官方宣传与报道,坚持正面引导,消除群众困惑和疑虑,维护社会稳定。要抓好日常宣传,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等方面的安全意识、认识水平和应对能力。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安全的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