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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11/2020-0023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2-05
是否有效

临政发〔2018  

临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及省市驻临有关单位:

    《临泽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18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泽县人民政府

2018    

临泽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我县遗漏和动态出现的农村C级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中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安全住房保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重点围绕安全住房保障要求,以消除农村居住房屋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原址重建和村民自建为主,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遗漏和动态出现的C危房改造任务,为我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2018年全面完成遗漏和动态出现的农村新增C级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应改尽改目标。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年度改造中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切实加大对贫困农户的倾斜支持。

2.安全为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3.分类实施。根据不同的改造对象和危房情况确定改造方式,合理筹划、科学安排改造工作,做好与扶贫、建设、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衔接。

4.扎实推进。结合各镇实际,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改造质量和改造效果,防止大拆大建和扩大建房面积,避免农户因建房致贫、返贫。

(三)改造范围。重点为居住在新增C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同步实施居住在具有安全隐患的C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户。

(四)改造方式

1.拆除重建。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C级危房中但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可选择拆除重建方式进行改造。

2.加固改造。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C级危房中但无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可采取加固维修的方式进行改造。加固维修改造要制定每户加固方案,确保加固质量。

3.政府统建。对确无自筹资金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各镇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统筹整合扶贫、救济等资金,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集中安置点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

4.房屋置换。对无重建、加固和统建意愿的危房户,通过置换或长期租赁现有闲置公房、闲置安全农房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五)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以及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

1.住房面积。拆除重建住房原则上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其中,1人户不少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少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少于13平方米但不得超过18平方米。

2.建筑构造。新建房屋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窗墙比合理,建筑沙浆达到标号和质量要求;推广使用空心黏土砖、粉煤灰砖、新型墙板等节能型建筑材料。

三、补助政策

(一)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1.拆除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房屋户均补助3万元。

2.拆除重建的其他农户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

3.对采取加固维修改造的农户住房户均补助1万元。

以上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资金和相关部门的扶贫、危改、救济、助残等资金渠道统筹解决。

(二)推行差异化补助。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在统筹使用财政和各类专项资金的过程中,要按照农户贫困程度,科学区分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不同方式,按照上述分类补助标准,加大对贫困农户的扶持力度,推行好差异化补助政策的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对象确认。各镇要实地逐户对排查鉴定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农村危房进行核实登记,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等对象确认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必须在村内公示。

(二)宣传动员。各镇和各危改成员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指导帮助农户做好户型风貌设计,利用好补助资金,组织动员群众及早备工备料,开工建设。

(三)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是危房改造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C级危房的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宣传动员,对象确认的基础上,组织农户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并切实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按期完成。县住建局是危房改造的牵头单位,要在危房改造安全等级鉴定、质量安全巡查、改造技术咨询、组织竣工验收等方面着力做好统筹安排;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是协作单位,要在资金保障到位、档案资源共享、进度信息沟通、集全部门之力、用足工作措施等方面抓牢抓实。

(四)竣工验收。县住建局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按照危房改造验收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验收合格结果作为贫困户住房安全证明依据。

(五)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攻坚工作方案。签订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明确改造对象、改造数量、改造方式、完成时限。住建、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全力支持改造工作。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各类帮扶力量进村入户,开展村民互助,积极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改造危房。

(三)积极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因地制宜制定鼓励政策,示范推广加固维修改造现有危房的改造方式。鼓励采用统建和房屋置换的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农户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鼓励运用节能、环保和造价低、功能好的建材建设农房。

(四)加强农房改造管控。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做好风貌和乡村规划建设管控,改造后的住房要美观、耐久,符合居住村社居民点或集中改造安置点的规划和高程控制要求,对有自筹能力的C级危房户要尽量选择拆除重建的方式改造危房,彻底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对采取加固改造的C级危房,必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排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对房屋立面进行抹灰粉刷,达到美丽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

(五)加强监督问责和资金监管。建立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追责机制。加强危房改造进度调度,建立改造工作滞后约谈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畅通农户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对检查发现问题、投诉举报查实问题进行通报约谈。严格执行“一折通”拨付补助资金的相关规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1.临泽县2018年新增农村C级危房改造任务汇总表

      2.临泽县2018年新增农村C级危房改造任务农户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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