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检察院立案检察河湖乱堆乱放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
针对《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临检行公立〔2023〕41号)和《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临检行公建〔2023〕40号)反馈我镇辖域河道及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现象我镇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6月25日接到建议书后,镇级河长第一时间作出安排,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按照镇级河长制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要求,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推动工作落实,迅速进行整改。针对《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临检行公立〔2023〕41号)和《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临检行公建〔2023〕40号)反映的问题,督促由梨园村负责进行整改。梨园村迅速调集机械和人力,利用2天时间对倾倒物进行整治,并对梨园河梨园村段小沙河河道内堆放垃圾、柴草、建筑废弃物等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建筑垃圾3车84方。同时,要求村级河长和河道保洁员强化巡查,保证河道干净整洁。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全面落实省、市、县总河长令,推进整治“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适时巩固整治成效,营造氛围,切实形成“共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目标,落实河道巡查和保洁制度,加强河道巡查保洁员管理,按照“一周一巡查”对河湖进行定期巡查,切实发挥保洁员作用。同时,重点整治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以及河道沟渠水面漂浮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固废等污染物,持续开展 “白色污染”治理行动,着力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水平,从源头上严控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确保河道水质持续向好。
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