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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02/2022-00106
发文字号
倪政发〔2022〕12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7-27
是否有效

倪家营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七部门《关于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县委农办发〔2022〕24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和谐、秀美”的乡村风貌,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清洁乡村环境,现就倪家营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对照“清洁村庄”建设标准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十无”目标,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着力解决部分“清洁村庄”建设标准不高、“三清一改”不落实、常态化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清理不彻底、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持续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全域提升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围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集中力量排查整治全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以来影响村容村貌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清洁村庄”建设按照更高要求、达到更高水平、取得更好成效,并形成常态化治理维护工作机制,巩固清洁行动先进县创建成果。

(一)整治残垣断壁问题。沿路沿线、村社主干道及村庄视线范围内治乱拆旧拆危工作是否深入开展,村内有无影响村容村貌的闲置破旧房屋、废弃院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建筑物;是否存在没有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废弃场房等。村内群众出行的主要道路是否全面硬化,村旁、水旁、路旁、宅旁等区域是否绿化,居民点、住宅小区内外、文化广场、主要道路公共照明设施是否实现全覆盖,村庄风貌是否显著提升。

(二)整治破棚烂圈问题。村内及沿路沿线有无养殖窝棚、柴草棚、废弃圈舍等影响环境面貌的各类建筑物,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废弃农机具是否得到妥善清运和处置。

(三)整治乱搭乱建问题。集镇、村庄内有无占用道路,绿地、沟渠、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有无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及露天旱厕。集镇商铺有无乱摆乱占、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四)整治乱涂乱画问题。镇属机关单位、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区域办公场所、电杆线缆公用设施、农户庭院、集镇门店、养殖场区等各类建筑外墙有无小广告标语、乱涂乱画乱贴现象。

(五)整治水环境污染问题。镇村河长制管护责任是否落实,河道沟渠捡拾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及时清除河道内及河岸沿线垃圾。以农户房前屋后和废弃沟渠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沿线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辖区内有无黑臭水体。各村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否正常运行,是否有人员管护,资金维护是否到位。

(六)整治面源污染问题。各村耕地、林地、林带、田间道和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农业设施及村庄内的生活垃圾、废旧地膜、废弃农药包装物、柴草、枯枝落叶、尾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淤堵物和地埂“黑色”痕迹是否进行彻底处理,做到区域环境整洁、地面干净,可视范围内无垃圾。

(七)整治乱堆乱放问题。村庄周边、农户房前屋后、 村内主干道有无乱堆乱扔的垃圾,河道、公路沿线有无散落垃圾,有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村庄内有无乱堆乱积的土堆、粪堆、柴草堆、杂物堆、石料堆等,农户庭院内有无农机具乱停乱放、建筑材料、生产生活资料随意摆放现象。村庄内有无畜禽散养乱跑、畜禽粪污乱排乱放现象。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斗、户用垃圾桶、清运设备配置是否合理、正常是否使用规范,做到随满随清。

(八)整治秸秆留田问题。农田内有无秸秆留田、乱堆乱放问题,有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膜等现象。

(九)整治漏管失管问题。农村改厕模式是否适宜,改厕质量是否达标,后续管护是否到位,群众使用是否满意。各村有无建立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是否扎实开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五星文明户”等评选及青年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是否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移风易俗、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厕所粪污清运等制度是否完善,有无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人员及经费保障,有无设立责任公示牌,有无建立完善的制度、标准、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是否落实到位。

(十)整治脏乱反弹问题。已建成的梨园、南台、下营等3个乡村建设示范村、生态美丽宜居村庄和“清洁村庄”有无脏乱反弹和村容村貌明显较差等情况。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是否明显提高,良好生活习惯是否养成,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识是否形成。农户庭院有无脏乱差现象。

三、实施步骤

2022年6月开始,对全镇8个行政村开展一次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年底通报奖惩、兑现奖补。2022年从6月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是:

(一)集中排查整治(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根据“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排查标准,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环境卫生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彻底清理整治人居环境突出问题。

(二)巩固拓展提升(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要在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三清一改”要求,全面“清脏”、集中“治乱”、深入“美化”,在村庄面上清洁的基础上,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田间地头、沿路沿线延伸拓展,突出死角盲区、背街小巷,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三堆”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三)组织考核评价(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10月中旬开始,各村开展全面自评,按照《临泽县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实地核查评分表》(附件1)进行实地自查评分。11月上旬,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县级初评,申请市级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落实奖补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奖补措施(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考评等次及名额。在对全镇8个村进行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良好、较好、一般”四个等次落实奖补资金,评选“优秀”等次2个,“良好”等次2个,“较好”等次3个。

2.奖补资金标准。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负责,市、县财政各承担50%。市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在市级预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落实。采取“先下达预算指标,年底按考核结果清算”的办法,对“优秀、良好、较好”等次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分别兑付上级奖补资金,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行政村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3.奖补资金使用。奖补资金必须严格遵守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各项要求,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新建和购置、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斗、户用垃圾桶、清运设备配置等资本性支出,原则上要形成物化资产,也可用于“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实物奖补和“以工代赈”项目奖补。奖补资金指标于次年5月底下达,年底按考核结果清算,对考核结果达不到奖补条件的行政村,将在年底结算时扣回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和“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紧盯重点地段和关键环节,全员参与、靠实责任,集中力量、完善措施、快速推进,各村委会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进行合理分工,将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按照《甘肃省村庄清洁行动“清洁村庄”及“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对照省市“清洁村庄”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销号整改。坚持摸排、整改同步推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有关村社及时予以现场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间或需要镇政府、镇属机关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详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各村要充分发动、带领组织群众参与“清洁村庄”建设工作,让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大喇叭”、微信等途径和媒介,加强舆论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村搞整治,户户比清洁”的良好氛围。团支部、妇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评比、“评花赛花”、“美丽庭院”建设等实践活动,持续发挥“巾帼家美积分超市”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整治庭院卫生、参与公共环境治理,树立文明健康意识。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村要紧盯“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安排专人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检查,坚持每月对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导检查持续跟进,发现问题同步反馈,整改成效同步跟踪,实行每月一通报、一季一排名。对工作推不动、落不下、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与村社干部的年终考核及工资报酬相挂钩,严格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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