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高庄村肉牛繁育中心占用集体土地备案的批复
高庄村村民委员会:
镇政府收到你村申请修建肉牛繁育中心占用集体土地的报告,经实地调查核实,修建肉牛繁育中心符合占用集体土地集中养殖的条件,该繁育中心占用高庄村集体未利用地129.98亩(86656.14平方米),用地面积四至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经镇政府行政会议研究,同意你村占用集体未利用地129.98亩(86656.14平方米)修建高庄村肉牛繁育中心。批准使用期限为20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用途为设施农用地。请你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修建。
专此批复
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