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1.有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认真摘记主要内容,依据法律、政策予以解答办理。来访记录应定期整理、录入归档。
2.建立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人员负责接待群众的法律求助,解答法律咨询。
3.及时、准确地向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报送各种业务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件。
4.定期召开例会,对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进行讨论分析。
5.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活动,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对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建立台帐,健全台帐内容。对法律援助人员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所形成的有关材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由工作站暂时集中和妥善管理,结案一并将案卷交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7.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等在显著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