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1.60岁到龄办理,到龄补缴金额为300-5000元/年。
2.资料清单: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1份;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并分类优化调整的要求,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由县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父母,县财政每人每年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