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泉镇“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蓼泉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按照《关于印发〈临泽县“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发〔2024〕26号)要求,结合蓼泉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为统领,以“乡村著名行动”为切入点,把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总目标,以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夯实乡村精准治理基础,以繁荣地名文化活跃乡村文化活动,以深化地名信息服务联通乡村与城市,以挖掘地名内在价值释放乡村资源要素,切实把乡村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彰显出来,积极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重点任务
1.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机制
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推进全过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向县民政局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化程度,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不断提升乡村地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注重统筹规划,在编制完成我镇地名规划基础上,注重与国土空间等规划相衔接,提升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的规范性、前瞻性、科学性。全面梳理我镇乡村地名现状,重点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等不规范问题,加大对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街路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等设施名称的命名力度,重点完善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在命名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地名现象,用新时代的乡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和美乡村精气神。
责任单位: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各村
2.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采集上图
全面排查我镇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现状,重点关注有名无标、标志损毁、设标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门(户)牌等标志,及时更新维护,着力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配合公安部门依据标准地名规范设置标准地址,建立健全乡村地名标志管理工作机制,推广地名巡检制度。同时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建立乡村地名信息常态化采集汇集、更新维护机制。对我镇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要实现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对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要积极发动和科学指导当地农民群众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对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丰富文化内涵的乡村地名应及时补充到百度百科词条,加大宣传推广。加强培训指导,重点加强对群众自主采集、志愿者采集等非专业采集上图的效果监测,确保采集上图地名信息质量。
责任单位: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水管所、自然资源所、各村
3.加强乡村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将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乡村建设,注重保护不同时期的行政区划历史文化遗产。统筹保护与发展,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在“活态保护”中持续焕发活力。通过查阅志书、碑文等文史资料、走访“五老”人员、开展田野调查等方式,梳理乡村历史沿革,挖掘整理乡村地名故事以及与地名相关的传统习俗。同时利用乡村文化墙(廊)、村史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阵地,结合乡村旅游、研学考察、民俗体验、现代农业观光、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地名文化可见度,增强地名文化沉浸式体验,用地名承载的历史文脉、乡愁情怀、风土人情浸润人心、凝聚民心,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加大乡村地名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力度,结合全县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将我镇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列入保护名录。做到隔断历史的不改、阻碍传承的不调,确需更名的,要制定相应保护措施。以地名保护名录为抓手,带动乡村地名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充分认识乡村行政区划建制在传承保护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我镇行政区划名称、行政村名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责任单位: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各村
4.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成果应用
整合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址数据等,按规定绘制本行政区域区划地名“一张图”,并纳入我镇区划地名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汇集和使用,发挥数据底座作用。会同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推动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推动乡村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业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为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提供地名服务支持。挖掘“临味”农产品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临字号”品牌产地地名文化资源,在产品宣传中融入地名文化元素,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文化附加值。
责任单位: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各村
三、进度安排
全镇“乡村著名行动”总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5月初)。适时召开全镇“乡村著名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各村在深刻领会行动内涵、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做好本村“乡村著名行动”安排部署工作。
2.探索实践阶段(2024年5月-12月)。2024年5月,结合本镇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确定湾子村为乡村著名行动的重点推进村,发动“五老”人员、大学生结合本村历史文化,探索研究本村地名及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地名历史渊源及故事。6月底前,全面梳理各类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入库等情况,针对“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及不规范地名等情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方向和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全面推进阶段(2025—2027年)。在湾子村引领带动下,其余各村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到2027年底前,全镇乡村地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60%以上村的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4.深化提升阶段(2028—2035年)。全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镇“乡村著名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紧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工作,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2.科学统筹谋划。各村要根据自身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科学统筹谋划工作思路,针对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村庄,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合理确定行动重点和行动顺序,不搞齐步走、“一刀切”,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高度重视地名方案的引领作用,要把地名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放在优先位置,积极推动构建乡村地名层次化、序列化、标准化体系。
3.推动政策衔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分别将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和深化乡村地名规范化建设和数字化应用列入重点任务,各村要深入研究,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积极主动衔接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切实找准地名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全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探索和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美乡村创建行动等重点工作有效衔接的路径方法,为乡村著名行动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4.广泛宣传引导。各村要及时总结推广行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强化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平台,重点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广泛宣传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