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走进临泽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临泽招商
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政府信息公开 > 蓼泉镇 > 主动公开文件

蓼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双泉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前期试点工作方案

索引号
620723010/2024-00240
发文字号
蓼政发〔202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蓼泉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3-07
是否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3〕45号)及《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林改〔2024〕8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镇双泉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和省、市、县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县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经验,提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试点范围

前期试点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双泉村为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先行先试工作

三、试点村基本情况

蓼泉镇双泉村位于镇政府向西10公里处,全村现有18个合作社,2023年村人口651户、2445人,全村经济收入总额11469.29万元,林业经济收入82.78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1721.5元,耕地面积7119.9试点村共有集体林地面积12897亩,集体林权改革725户农户分林到户面积12846.6亩、村集体预留面积50.4亩;其中: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2-03年)19户农户承包经营造林面积546.5亩,南沙窝土地开发利用43户农户承包经营面积3340.14亩,集体林权股份制改革整合出租面积9010.36亩。2023年国土“三调”林地面积8730.37亩优化后国家级公益林2270亩

2015年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临泽县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动员495户农户以林权入股合作社整合集体林地资源9010.36亩、折合资金500万元组织成立“临泽县双收林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扎实开展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体出租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年限为30年(2015年9月始)。发掘培育本地企业临泽县双泉村绿盈林场发展林业经济,建成肉苁蓉初加工生产车间1个,配备百万以上投资生产线1条,积极探索林果、林草、林药、林畜、林禽、林蜂、生态旅游等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林地资源高效利用、林下经济高速发展。至目前,试点村统一回收分林到户569户林权证书(余156户损毁或遗失),核查全村自然资源分布情况,深化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不断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四、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1月20日至25日)

试点村积极组织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方案》精神和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何立峰副总理讲话精神,与双泉村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承包经营大户开展交流研讨研究部署双泉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定改革试点工作。

(二)开展先期试点阶段(2024年1月28日至2月20日)

1.全面核查。(2024年2月5日前)试点村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邀请第三方测绘单位对“三调”前后集体林地面积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组织开展勘界确权,掌握集体林地面积增减变化情况,完善全村自然资源分布图,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经蓼泉镇双泉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及村委会讨论研究,将集体林地资源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

2.矛盾化解。(2024年2月5日前)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坚持试点村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对存在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和流转纠纷等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双泉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林到户工作实际,积极化解有证无地、有地无证等矛盾问题,整合零散资源入股合作社,稳定运行林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促进集体林权稳妥流转

3.规模经营。2024年2月20日前)引导鼓励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考虑生态建设优惠政策投入,争取申报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项目支持,同时投入资金700万元,抚育灌木林6000亩,改造提升双泉村黄渠北1000亩沙枣林地,建成2000亩种苗繁育及特色林果种植基地

4.产业发展。2024年2月20日前)结合本土气候、资源、基础设施等条件,发展以肉苁蓉人工种植泓森槐繁育大果沙枣规模化栽培、生态旅游等为主的绿色产业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作用完善各方面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联农带农工作机制,实现绿色富民共同收益的深化改革目标。

5.森林经营。2024年2月20日前)强化森林经营管理和林长制工作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制度,镇村两级“林长”全面介入经营主体森林经营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制定以森林保护发展为基础的森林经营方案,指导经营主体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保障森林存量持续增量,保护集体林地权益不受损害。

6.拓宽收益2024年2月20日前)将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同乡村产业振兴等政策紧密结合,指导试点村破解精品产业链条发展难题,支持以分包经营或联合经营模式开展肉苁蓉精深加工、肉苁蓉系列产品开发。加强技术及科技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完善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建区域林业特色品牌。

7.试点“回头看”2024年2月8日至9日)组织试点村及各有关部门对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责任,对试点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梳理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全部妥善解决,完善试点工作档案资料。

(三)总结阶段(2024年2月18日至20日)

对试点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可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深化改革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提出下一步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经县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递交试点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成立蓼泉镇双泉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由镇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镇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参与指导试点工作,试点村负责日常工作的同志认真落实深化改革试点具体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大喇叭、网络、微信等媒介,全面、准确开展政策宣传,广泛宣传深化改革的目的及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权利人通力配合的良好氛围。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及承包经营大户意见建议结合村委会乡村振兴发展目标积极组织研讨交流,要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对试点村的督促指导,全力支持试点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支持力度。要深入改革第一线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尊重群众意愿主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

附件:蓼泉镇双泉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蓼泉镇双泉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长:汪永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天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崔建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曹吉平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茹建敏    蓼泉自然资源所所长

许建东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振林    蓼泉派出所所长

梁顺杰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鲁文喜    双泉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鲁爱新    双泉村村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李天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建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顺杰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因人事调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领导小组成员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