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临泽县人民检察院临检行公[2019]62072300011号检察建议书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全力做好拆除整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经实地查看,赵国伟在居民点东侧耕地上修建了生猪养殖圈舍,饲养生猪300多头,累计投资达到100多万元,因生猪未出栏,导致猪舍无法拆除。经与本人多次沟通,同意通过异地另建养殖场区,拆除非法修建的养殖圈舍。随后,镇上积极帮助赵国伟办理养殖场区并联审批手续,下剩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勘探报告、农业农村批复等手续即将办理完毕。同时,督促赵国伟出栏生猪160头,剩余生猪转场养殖,已拆除违建猪舍主体工程,地下排污设施、猪舍自动喂食系统、地暖和分栏杆等设施因拆旧建新的需要,正在有序拆除。
蓼泉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