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蓼泉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再次“回头看”工作总结

索引号
620723010/2022-002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蓼泉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1-16
是否有效

蓼泉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再次“回头看”工作总结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再次“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不留死角”的要求,对全镇日光温室、钢架拱棚、养殖小区等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再次“回头看”,严守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安排部署,压紧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再次“回头看”工作及时召开镇村干部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再次“回头看”各项任务要求。压紧压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包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镇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的“网格”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召开“院落会”、采取“大喇叭”播放、群众微信群推送、走访入户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广泛宣传“大棚房”清理整治的重大意义,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及时核实,严肃查处。所有违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动真碰硬作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三)认真排查甄别,确保不留死角。村为单位,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不留死角”的要求,对全镇日光温室、钢架拱棚等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再次“回头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等三大类问题,对照农业设施用地清单逐一甄别核实,特别是基本农田逐地块进行清理核查。经查,全镇共有设施农业2221座、1792.62亩,其中:耕地上建有日光温室986座、835.052亩,钢架大棚868座、682.45亩;非耕地上建有日光温室2座、2.62亩,钢架大棚365座、272.5亩,2022年墩子村新建日光温室20座、81.62亩,已全部进行建档立卡,完成土地审批备案,切实做到可操作、可落实、可追溯、可督查未发现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和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延伸排查触角,全面清查违规违建情况。在深入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再次“回头看”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延伸触角,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查各类占用耕地或非耕地修建非农设施、养殖小区、农业园区、公寓楼、相关管理用房等情况,经查,全镇没有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小区等情况,2022年非耕地上养殖小区、饲草银行等农业设施用地117.06亩,其中:双泉村养殖小区1处、占地22.25亩,新建钢屋架秸秆饲草储存场所1处,占地15亩;寨子村养殖小区1处、占地30亩;湾子村养殖小区1处、占地26.53亩;蓼泉村养殖小区1处、23.03亩,均无超范围违规违建情况,无新增占用耕地或非耕地修建非农设施问题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制定印发《蓼泉镇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全责、包村领导负主责和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把设施农业巡查抽查纳入日常管理,采取全面巡查、重点巡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备案工作,靠实设施农业监管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不经规划论证和用地审批备案就乱建设施农业行为的发生。压实监管责任,注重源头预防,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切实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再次“回头看”工作成果。

二、存在的问题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再次“回头看”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专项整治行动氛围营造还不够浓厚,个别村社干部对“大棚房”问题政策界限把握不准。二是全镇日光温室、蔬菜拱棚种植规模大、区域广泛,常态化巡查监管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再次“回头看”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列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通过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市县会议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再次“回头看”工作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畏难情绪、松懈情绪,排除各种干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清理整治任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三进三问三查,保民生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充分利用相关会议、乡村大喇叭、微信群等媒介,采取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手段,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广泛宣传“大棚房”清理整治的重大意义,推送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知识和要点,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切实增强农户耕地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支持耕地保护、人人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督察小组,加大督查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季度开展一次巡查抽查全覆盖,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情况。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把设施农业巡查抽查纳入日常管理,发现问题随时解决确保“大棚房”清理整治再次“回头看”工作成果在全镇范围内发挥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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