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民警工作职责
1.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惠民措施,对村(社区)干部、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2.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助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调解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3.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研究,收集群众对社会治安、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意见建议,掌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做好具有现实危害的重大案(事)件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4.当好平安建设“督导员”。指导村(社区)开展“平安村”、“平安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排查治安突出问题和违法犯罪线索,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普及安全防范知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5.当好基层法治“指导员”。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
6.当好法律诉求“咨询员”。解答村(社区)经济社会建设及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协助村(社区)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