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治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蓼泉镇人员编制共63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35名。内设“五办五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972.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8.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2.5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度预算支出合计972.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8.66万元,增长6.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1.7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8.29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2.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8.66万元,增长6.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比2023年预算下降0.06万元,下降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4.培训费0.44万元,比2023年预算下降0.11万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线上可以更有效的完成培训任务,从而降低培训费用。
5.会议费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压减会议有关精神,大力压缩会议人数及次数,减少会议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83.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95万元,增长16.67%,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4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428.4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办公用房50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
七、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4年预算中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