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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索引号
620723006/2024-00149
发文字号
板政发〔2024〕3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3-26
是否有效

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认真做好2024年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临泽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临防指办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3月1日开始至4月20日前结束。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按照《2024年张掖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坚持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户集中免疫相结合,认真组织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对小反刍兽疫要按照免疫程序,对新生羔羊、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对猪瘟、狂犬病、牛出败、羊痘、羊梭菌等因病设防的动物疫病在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交通沿线因地制宜地做好免疫接种,形成免疫带。

(二)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村委会要紧盯养殖环节,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片包村包场“一对一”监管、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告、疫情举报核查和规模场采样监测等制度,认真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综合防疫制度,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要强化动物检疫监管,规范官方兽医检疫行为,落实产地检疫“五到位”要求,严格执行调运申报、运输车辆备案和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联防联控,严禁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积极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要求,做好疫情处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风险隐患。

(三)坚持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按照《临泽县“十四五”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跟进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整村整社开展布病检测净化工作,加大监测净化和检疫监管力度,巩固扩大防控成效,确保人畜健康安全。包虫病要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犬驱虫和犬粪、病害动物脏器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管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

(四)积极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组织领导,及早细化实施方案和补助标准及程序,深入推进强制免疫政策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先打后补”工作,认真做好“先打后补”系统管理,强化养殖场备案信息动态管理,加大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引导养殖场积极规范开展申报,做好相关材料审核、信息录入、系统维护等工作。鼓励通过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工作。

(五)统筹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镇畜牧兽医工作要按照省市县《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2022-2026 年)》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创建工作。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日常监管指导,提升养殖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创建一批高水平的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防疫责任。村委会要提前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各村消毒人员抽调抓畜人员并安排村干部配合做好动物防疫工作。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做好疫苗、防护物资、药械的供给,适时对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督查协调解决春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参与防工作的技术干部,深入村社一线,全力以赴、跟班作业,督促指导养殖场)做好免疫、消毒、养殖档案填保证防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控。村委会、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以宣贯新修订的《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为契机,加大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广播、发布公告、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养殖农户熟悉了解《动物防疫法》的内容告知养殖场户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应尽的义务,广大群众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升防疫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动物疫病的合力,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三)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各村委会、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切实加强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动物疫情监测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集中免疫前,要组织规模养殖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免疫结束后及时督促养殖场户做好定期消毒工作,全面净化养殖环境,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四)强化动物防疫安全管理。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在春季集中免疫开始前,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行动,切实提升养殖大户、村级动物防疫员、贩运人员、乡村兽医等重点人群的疫病防控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技能。确保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和疫苗规定剂量免疫注射,确保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有效。要加强个人防护,强化消毒和注射针头更换,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落实应急值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严格动物疫苗全链条管理。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按照《甘肃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加强疫苗验收、配发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对配发的疫苗等物资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专库保存,专账管理,建立健全的疫苗管理台账,做到账目要清楚、账物要相符。杜绝疫苗浪费,保证疫苗质量,确保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免疫效果。各村委会、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认真配合建立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防疫期间,全镇免疫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天下午17:00前向镇畜牧兽医工作站通报免疫工作情况。(联系人:蒋大千  电话:13830659160)春季防疫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各村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对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而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板桥镇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培训计划表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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