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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拨付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岗位补贴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3006/2024-00095
发文字号
板政字〔2024〕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2-20
是否有效

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拨付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的报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县委农办《关于认真开展全县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通知》(县委农办发〔2018〕58号)、临泽县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通知》(临村领办发〔2020〕1号)、临泽县人社局《关于2020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1号)文件精神,我镇坚持科学决策、一人一岗原则,严格按照选聘程序聘用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强化绩效考核和监督监管,确保选人用人精准,促使公益性岗位人员真正成为农村版的“保洁员”。全镇聘用共管共享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2人、月补贴合计21000,元,聘用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9人、月补贴合计9500元,聘用易地搬迁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月补贴合计2000元,各公益性岗位运行情况良好,现申请拨付2月补贴总计32500元,请予核拨。

专此报告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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