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保持和改善全镇土壤环境质量,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20〕13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掌握全镇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使全镇未利用地得到科学管理,各类用地新增污染得到有效防范,土地空间布局管控进一步优化,全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向好。启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得到严格保护,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受污染场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工矿企业和农业生产土壤污染防控,减轻矿产开发造成的土壤污染程度,农业生产造成的土壤污染得到控制,生活活动造成的土壤污染逐步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贯彻落实《甘肃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全面配合开展全镇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甘肃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摸清全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合理确定土壤用途,为实施土壤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农林站、经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2.贯彻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督促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按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镇属各单位,各站所室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共享污染地块信息,实行联动监管,严格土地流转,合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农林站、经管站、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二)切实抓好未污染土壤保护
3.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和防控环境风险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物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4.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机构等周边新建工业企业。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三)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发挥监督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和开发行为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村倾斜。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水管所、农林站、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6.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镇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及在基本农田内乱搭乱建的村,进行预警提醒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农林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7.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完成全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上级部门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林站加强对各村群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定期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情况,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量。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农林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8.重点围绕“提质、节地、节肥、节水”,推行秸秆“四化”、增施有机肥、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消除或减轻使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对土壤的污染。各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依赖化肥、滥用农药等不合理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和耕地质量下降。
牵头单位:农林站
配合单位:经管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9.严格控制林地、草地的农药使用量,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采用新型阻沙固沙网固沙压沙、设立围栏和人工促进自然修复工程等新技术,使土壤得到有效恢复。
牵头单位:鸭暖国土所
配合单位:农林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10.定期对全镇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管控辖区内企业生产,督促现有相关行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劳务站
(四)预防工矿企业污染土壤
11.督促镇域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相关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严格按照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做好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工作,对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事故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板桥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劳务站
12.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处置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做好工业废渣、矿物残渣、医疗废物等固体(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继续落实国家清废行动有关要求,引导群众合理收集存放废铅蓄电池,督促各卫生机构合理处理医疗废弃垃圾。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板桥卫生院、板桥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13.全面落实《张掖市有害生活垃圾安全处置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生活垃圾安全处置,引导群众集中收集有害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14.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全面落实《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方案》,整治镇域内企业、施工场地、尾矿、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对全镇汽车农具维修部开展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督促维修部规范处置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固体废物。
牵头单位:板桥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15.鼓励废旧物品回收人员定期收购电子废物、废旧汽车、农具等可回收垃圾,减少可回收垃圾存量。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土地
16.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禁农资经营门店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农村生活垃圾由镇垃圾压缩车统一收集送往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由镇回收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牵头单位:板桥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农林站、文化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17.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有机肥,鼓励全镇种植农户、合作社、产业大户使用凹凸棒生物有机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资源肥料利用,减少化肥施用量。鼓励规模种植户使用无人机化防农作物病虫,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
牵头单位:农林站
配合单位:经管统计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18.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深入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宣传落实国家地膜质量新标准(GB13735-2017)。开展农膜市场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杜绝超薄地膜在镇域内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mm的地膜和一膜两年用,持续发挥村规民约约束机制,按照废旧农膜回收保证金发放要求,引导群众积极捡拾废旧地膜,督促东柳、板桥、友好三个废旧农膜回收站及时回收旧膜兑换新膜。
牵头单位:农林站
配合单位:板桥市场监管所、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六)减少生活活动造成土壤污染
19.按时完成省上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加快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强化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坚决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水源安全。加快板桥污水处理厂和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加大下剩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力度,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畜牧站、文化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20.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张掖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和整治方案》,定期对全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回头看,并对各村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按照《板桥镇全域无垃圾暨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巩固提升全域无垃圾暨人居环境治理成效。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应急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七)加大土壤环境监管力度
21.加大环保检查力度,相关站所结合业务领域,定期对相关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要求企业按照环保要求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农林站、项目办、应急管理所、劳务站、畜牧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22.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鼓励群众举报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应急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镇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防治工作,对重点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二)严格目标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各村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进行严格考核。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由镇纪委约谈相关村及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
(三)开展宣传教育。将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纳入镇村干部培训计划,镇属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要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利用QQ、微信群、村社大喇叭,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