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镇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改善用地结构,狠抓春秋冬季大气污染,以燃煤、工业、扬尘、面源污染、机动车尾气防治为重点,精准施治,综合管控,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着力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紧盯“PM10、PM2.5和优良天数”三项指标,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治理任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常态化督查,建立问题清单,全力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PM10、PM2.5年均浓度达到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值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以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1、继续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严禁新增1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对壕洼村小区内的燃煤锅炉加装除尘设施、采用清洁煤供暖;对西柳村民乐苑小区的燃煤锅炉采取清洁煤供暖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牵头站所: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底前
2、强化执法检查,对镇域范围内各机关单位、住宅小区使用的燃煤锅炉进行清查,严禁使用高灰分、高硫份劣质煤炭。配合县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执法监察,确保消烟脱硫除尘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不定期对各单位、住宅小区进行巡查,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协助县环保部门,从严从重处罚不正常使用消烟脱硫除尘设施的违法行为。
牵头站所: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实施时间:全年
(二)扎实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
3、持续推进散煤煤质管控工作,在已建成的二级配送网点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炭购销、储运、检测、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无证经营,私自拉运、储存、不符合煤炭标准的违法行为。定期督促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建立完善进销台账,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实现散煤统一监管及销售。
牵头站所: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板桥市场监管所、镇项目办、镇应急管理所、各村委会
实施时间:全年
(三)开展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
4、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各类建设、拆迁、道路、绿化、水利、土地开发等施工场地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和“四个一律”制度,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一律责令整顿。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申请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牵头站所: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板桥道班、镇交管站、板桥交警中队、各村委会
实施时间:全年
5、督促施工场地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上路拉运物料车辆进行清理,物料运输车辆拉运的货物必须遮盖密闭,渣土车和商砼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行驶和倾倒,坚决遏制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现象的发生。
牵头站所:板桥交警中队
责任单位:板桥道班、各村委会、镇交管站
实施时间:全年
6、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切实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步伐。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按照“四带一廊一道”建设要求,对黑河流域板桥段、沙柳路、凹凸棒产业园路和张罗公路沿线、北部荒漠沙化区进行绿化美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依法落实全民植树义务,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积极推进生态绿化工程。
牵头站所:镇农林站
配合单位:各村委会、各站所、机关单位
实施时段:持续推进
7、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行动。严格落实“月末周五”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坚持周检查、月评比、季通报、半年考核制度,以“四清行动”、“三清一改”为重点,及时清理村社主干道、农民公寓楼住宅小区、居民点、渠道内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实现各街道、路段卫生保洁常态化。
牵头站所: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实施时间:全年
8、在发生沙尘等重污染天气时,所有建筑、土方开挖、拆迁等建设工地作业一律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必须进行全覆盖,施工场地内部开展连续洒水抑尘作业。
牵头站所: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实施时间:全年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9、持续推进农村炉烟炕烟污染治理。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基础上,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着力实施“热源侧”和“用户侧”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在全镇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农村节能环保暖炕和洁净型煤、生物质煤等清洁能源,综合整治农村土炕和小煤炉,从源头上解决“烟雾围城”现象。
牵头站所: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实施时间:2019年10月底前
10、整治随意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败叶、农用废旧地膜、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行为。按照《临泽县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和《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的通告》精神,健全完善镇、村、社三级监管网络,建立禁烧工作考核约束机制,大力开展禁烧宣传教育,对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和制止,对屡禁不改、抗拒执法、行为恶劣的群众,除依法严厉处罚曝光外,必要时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垃圾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林地巡护责任,坚决杜绝烧荒行为发生。
牵头站所:镇文化站、镇农林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各站所
实施时间:全年
11、规范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在婚庆、殡葬、祭祀等活动中适度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无烟祭祀、文明祭祀,引导群众不放、少放烟花爆竹,镇应急管理所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定期检查,查封经营许可证过期、无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市场监管所要对不按规定区域、时限、品种等要求燃放鞭炮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从严惩处违规销售行为。
牵头站所:镇应急管理所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市场监管所
实施时间:全年
(五)强化重点时段区域联合防治。
12、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对市县发布的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各村微信群及时发布,并督促各村提前做好应急措施。
牵头站所: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实施时间:全年
13、在“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做好大气污染督查和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不放松,放假不放制度,严防污染反弹。
牵头站所: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实施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4、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调度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
实施时间:全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村、镇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年度工作责任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镇文化站要牵头做好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与县环保、交通、住建等部门沟通衔接,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QQ群等载体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科普宣传日”、“赶集日”等节点,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三)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村、镇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形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合力。镇文化站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镇上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的相关村、单位责任人,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 板桥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板桥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王晓霞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曹天亮 镇政府副镇长
宋乾龙 镇政府副镇长
蒋冬梅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吉磊 镇综治办副主任
黄四平 板桥交警中队队长
李建彪 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正清 板桥畜牧兽医站站长
蒋玉刚 板桥道路养管所所长
张耀虎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 阳 镇应急管理所副所长
赵建荣 镇项目办主任
王伏燕 镇文化站站长
贾天安 镇文化站干部
李建萍 镇文化站干部
易增成 土桥村村主任
张文林 红沟村村主任
任 泽 友好村村主任
贾 飞 古城村村主任
沈自国 板桥村村主任
张 升 西湾村村主任
张利国 西湾村二支部副书记
李 忠 东柳村村主任
程 浩 西柳村村主任
陈正雄 壕洼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负责镇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冬梅同志兼任,王伏燕、贾天安、李建萍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