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板桥镇聘用草原管护员的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草原管护工作,切实落实草原管护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站规〔2021〕3号)和临泽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草原管护员选聘工作的函》(临自然资源函〔2022〕14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聘任李红国等13名同志为我镇草原管护员。聘用期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聘期一年。现上报予以审核。
专此报告
附件:临泽县板桥镇2022年乡村护草员聘用花名册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