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板桥镇委员会 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板桥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板桥镇委员会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板桥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现将《板桥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回头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板桥镇委员会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板桥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县委农办发〔2022〕24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和谐、秀美”的乡村风貌,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清洁乡村环境,促进农村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更大提升,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对照“清洁村庄”建设标准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十无”目标,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着力解决部分“清洁村庄”建设标准不高、“三清一改” 不落实、常态化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清理不彻底、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推动“清洁村庄”建设按照更高要求、达到更高水平、取得更好成效,并形成常态化治理维护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果。
(一)整治残垣断壁问题
全面拆除公路沿线及村庄可视范围内的残垣断壁、废弃院落、危旧房屋、烂房乱屋和其他影响美观的设施。大力开展农村“四旁”绿化提升行动和沿路沿线沿街植树造林栽花种草,不断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推进村庄亮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积极推广使用符合乡村实际的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村庄亮化全覆盖。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推进村庄道路硬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着力打通“断头路”,全力消除群众出行“盲点、堵点”。(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整治破棚烂圈问题
全面拆除沿路沿线养殖窝棚、柴草棚、废弃圈舍、破旧菜窖等影响环境面貌的各类建筑,妥善清运和处置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废弃农机。(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整治乱搭乱建问题
全面拆除沿路沿线和公共场所的露天简易旱厕;全面拆除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和违规占道的私搭乱建临时构筑物、影响道路通行障碍物;全面整治集镇街道乱摆乱占、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整治乱涂乱画问题
全面清理各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区域办公场所、电杆线缆公用设施、农户庭院、集镇门店、养殖场区等各类建筑外墙的广告标语、乱涂乱画现象。严肃整治各类户外广告,严格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不断提升镇村文明形象。(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整治水环境污染问题
全面推行镇村两级河长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河、塘、沟、渠检查力度,及时清除河道内及河岸沿线垃圾,以河流塘坝、灌渠和房前屋后废弃沟渠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和岸线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坚决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专人管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六)整治面源污染问题
全面清理各村社耕地、林地、林带、田间道和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农业设施及村庄内的生活垃圾、废旧地膜、废弃农药包装物、柴草、枯枝落叶、尾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淤堵物和地埂“黑色”痕迹,做到区域环境整洁、地面干净,可视范围内无垃圾。(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七)整治乱堆乱放问题。
广泛发动各村群众清除村庄周边、农户房前屋后、院落居室内外、风路道、花池内生活垃圾、秸秆柴草和畜禽粪污等废弃物,及时清理居民点街道垃圾斗(池、箱)内积存垃圾,做到庭院周边干净整洁、院内农机具摆放有序、后院柴草堆放整齐,室内空气清新,垃圾分类投放,视线范围内无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建筑材料和其他堆积物,无卫生死角。(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八)整治秸秆留田问题
全面治理各村社农田内秸秆留田、乱堆乱放问题,持续做好禁止“四烧”等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广秸秆“五化”利用技术,确保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膜等现象。(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九)整治漏管失管问题
引导农户科学选择改厕模式,严把农村改厕质量关,采购厕具实行县级备案制度,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建立村级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扎实开展“美丽庭院”“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等评选及青年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移风易俗、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健全完善“门前三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厕所粪污清运等制度,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人员及经费保障,设立责任公示牌,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十)整治脏乱反弹问题。
对已建成的乡村建设示范村和生态美丽宜居村庄、“清洁村庄”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以“拆危拆旧治乱、整治农户后院、狠抓“三清一改”、开展高质量住房建设、村庄绿化美化”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村庄环境美丽宜居、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规民约普遍形成、人居环境村庄清洁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责任单位:各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
(一)集中排查整治(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
各村根据制定的“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排查标准,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环境卫生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彻底清理整治人居环境突出问题。
(二)巩固拓展提升(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村在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三清一改”要求,全面“清脏”、集中“治乱”、深入“美化”在村庄面上清洁的基础上,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田间地头、沿路沿线延伸拓展,突出死角盲区、背街小巷,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三堆”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三)总结提升(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1.持续推进。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或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2.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和理事会成员小组,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将地膜清理、盗伐树木、禁烧秸秆、违规建设等内容全部纳入村规民约,实行“红黑榜”制度,严格落实“135”工作法和“四个一”工作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3.评估验收。10月中旬开始,全面开展村内自查自评、镇级考核评估和验收,初验合格后提交县级进行专项评估,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全镇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靠实工作责任。把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和“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加强指导、协调、督查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主动作为,切实抓好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让党员干部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干,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有人抓,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和任务圆满完成。
(三)抓好问题整改。以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照“清洁村庄”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消号整改。坚持摸排、整改同步推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有关村社及时予以现场解决,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各村要充分发动、带领组织群众参与“清洁村庄”建设工作,让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QQ群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村搞整治,户户比清洁”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整治庭院卫生、参与公共环境治理,树立文明健康意识。
(五)强化督促指导。各村要紧盯“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总结“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通过集中检查、随时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村切实发挥作用,落实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