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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月考核办法(试行)

索引号
620723069/2023-0002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25
是否有效


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月考核办法(试行)


20205月修订


   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方案(试行)》和《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04),制定本办法。

一、政治业务学习(15分)

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包括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做好学习笔记。参加集体学习10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请假缺席扣2。分,迟到、早退等每次扣2学习笔记5分,根据学习计划完成情况、书写认真程度等分。

工作纪律(30分)

(一)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出现以下情况的扣除相应的分值:

1.旷工每次10分。6

2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3;缺卡每次扣5分;

3.上班期间临时外出30分钟以内的进行登记,准确记载外出时间、返回时间,在窗口出示联系方式。临时外出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的,每次扣3外出时无法联系、耽误群众办事被投诉或超过30分钟返回的,每次扣5分。

二)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1.上班时间超过10分钟不在岗的,每次扣3分。

2.上班时间吃东西、玩游戏、网购、炒股、听音乐、打瞌睡串岗聊天、玩手机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视频、有办事群众而长时间接听电话等行为,每项每次扣3-5分。

3.所在区域及桌面脏、乱、差的,每次扣1分。

4.私自乱接取暖器、开水器等设备,特别是引发断电等事故的,扣3-5分。

5.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工作,每次扣3-5分。

三、政务服务工作(45分)

1.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基本信息、办理要件、收费项目、办理岗位、办理流程等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得10分。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每一项3分。

2.窗口办件量10分,按各窗口人员当月叫号并评价办件数计分。

3.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量10分,根据各窗口网上办件数比例评分。

4.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或要件的,每件扣5分。

5.不履行一次性告知等义务“最多跑一次”事项不落实,导致办事群众反复跑的,每次扣5分。

6.政务服务事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或办件出错,每件扣5分。

7.并联审批工作中,牵头单位窗口人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按规定办理的,每次扣5联办单位窗口人员不配合牵头单位造成审批延误的,根据情节扣5分。

8.导致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原单位“两头跑”的,每5分。

9.服务态度差、刁难办事群众、与服务对象争吵群众投诉经查证负有责任的,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10.有乱收费、收费不开票据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1.在业务办理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经查实每次扣20,并公开通报批评,同时书面告知原单位及监委等部门

12.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被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每次扣20分,并提请派驻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

四、服务评价(10分)

1.一事一号评价要求叫号办件或办件后未提醒服务对象评价的每次扣2分。

2.满意度评价:按每月窗口服务评价和网上办件满意度评价数据,计算服务评价得分。

计算公式:评价得分=非常满意率×10+满意率×8+一般率×5-(不满意数/叫号评价数)×10

加分项

1.发表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有关的信息党报党刊、重点刊物每篇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报缝减半);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省级每篇加3分,市县2分。

2.窗口或窗口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工作方面政府表彰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加5

3.参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参加上级安排、组织的活动,加10分;取得荣誉的,加10分。

六、其他

1.考核扣分以考勤记录、日常巡查、抽查、音视频监控、处理结果、政府或媒体资料等为依据。

2.窗口人员考核情况每月反馈原单位,或报相关部门同时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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