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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制度

索引号
620723069/2023-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16
是否有效

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制度


为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营商环境,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帮办是指在接受申请人咨询、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后,帮办人员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代办是指申请人在准备齐全材料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后,由代办员全程代替办理。

第二条县政务服务大厅所有业务均可实施帮办代办服务。帮办事项主要包含帮注册帮网办帮手机办帮自助办材料填写、网上申报、电子文件上传、办理进度查询。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事项或行政审批涉及的重点项目事项来窗口办理业务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群众,申请人可申请代办服务。

第三条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应遵循“引导帮办、全程代办、无偿服务”的原则开展帮办代办服务。

第四条帮办代办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能够胜任岗位的文化素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参加岗前培训。应掌握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掌握网上申请、自助申请、手机申请等平台的应用。

第五条帮办代办员统一着装、亮牌上岗、仪容整洁、讲究卫生、端庄大方、微笑服务言行得体。在帮办代办时应使用文明用语。

第六条帮办人员应认真接待企业和个人来访,及时告知帮办事项的办理流程,对能直接解答的咨询,对咨询内容一次性做出明确答复,指导企业和群众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做好咨询记录。对不能直接解答的咨询,及时与审批部门沟通,引导业务部门窗口

第七条对于材料齐全的事项,帮办人员陪同申请人办理业务。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事项,帮办人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申请人一次性补齐补正材料。对于可以当场补正的材料,帮办人员当场帮助申请人填写、补充材料并打印或者上传电子版。

第八条帮办工作完成后,帮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情况记入台账。

第九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服务、优先办理”的原则,开通重大项目及外企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明确专人从快办理,并结合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十条对已经熟悉或习惯传统服务方式的老年人,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全程帮办代办,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缴代缴、政策解答、协助填表、复印打印等服务。

第十一条建立评价机制,所有帮办代办人员纳入“好差评”系统管理,接受企业群众评价。其中,县乡两级帮办代办员评价信息纳入本级大厅管理,村级代办员评价信息纳入乡镇级大厅管理。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并对改进情况进行跟踪。

第十二条帮办代办人员在服务中遇到难点、堵点问题,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时限,帮助企业和群众尽快完成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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