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1〕36号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泽县第三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临各部门单位:
《临泽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第三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请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和《临泽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临泽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第三批)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临泽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第三批)
(13项)
序号 | 承办 单位 | 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 | 所需证明(材料) | 实施方式 (可选择) |
1 | 县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申请开业报告、旅馆业经营审批表、申办行业(场所)勘察场地安全设施审批表、房屋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法人合法身份证明、旅馆业法人登记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行业环境方位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消防部门合格意见书、实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和管理证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2 | 县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报申请登记表和检查登记表,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复印件(带原件备验),文化行政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带原件备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签订的接入协议及其提供的IP地址(要求有固定网络地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复印件,安全员信息表,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或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营业场所平面图、方位图、网络拓扑图及门牌号,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登记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人员职责),营业场所所在建筑的《建筑设计(装修)防火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3 | 县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甘肃省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特种行业经营审批表、申办行业(场所)勘察场地安全设施审批表、房屋使用证明、法人合法身份证明、公章刻制业法人登记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行业环境方位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实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和管理证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安部印章检验报告原件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4 | 县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从业的书面承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5 | 县人社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申请表》;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拟聘理论及实操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操的场地证明;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和身份证明等资料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6 | 县人社局 | 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 | 《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申办机构和服务场所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员工花名册(包括法人)、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身份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申办机构的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诚信服务联系电话;申请经营性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的还应当提供的资料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7 | 县城管 执法局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主要设备、设施的目录清单;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地证明;卫生填埋场、堆肥厂、焚烧厂场所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8 | 县交通 运输局 | 道路货运 经营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9 | 县交通 运输局 | 道路旅客 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10 | 县卫健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证);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11 | 县消防 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安全告知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12 | 县自然 资源局 |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生产经营场所培育苗木照片、土地租赁合同或合法使用权证明、村级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林业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13 | 县工信 商务局 |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 | 经营场所、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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