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业务部门工作安排,现将《临泽县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和监督。公示期限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实施方案有异议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临泽县农业农村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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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
临泽县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立运转高效、回收顺畅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充分调动规模化蔬菜经营主体和流通环节蔬菜营销主体开展尾菜处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废旧地膜和尾菜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科发〔2026〕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临泽县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和尾菜综合处置注入资金动力,确保全县农膜残留和尾菜堆积污染影响农田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废旧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6%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84%以上。
二、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90万元项目资金,设立三个子项目,协同推进。
(一)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涉及资金20万元)
1.建设目标。优化体系,促进废旧地膜回收高效运转。
2.建设内容
(1)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运费补助。对县内唯一一家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的甘肃泓森霖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依据2025年回收的废旧地膜数量,按照100元/吨标准给予回收运费补助。
(2)回收网点运行补助。对运营规范、回收废旧地膜的镇、村标准化回收站点,按照2025年废旧地膜回收量给予一定的运行维护补助,用于支付收集、临时贮存、转运等成本,保障网络末端畅通。
(二)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以奖代补”(涉及资金50万元)
1.建设目标。引导尾菜加工和生物有机肥企业,通过肥料化利用方式,拉运和处理县内蔬菜经销主体处置流通环节产生的尾菜,减少堆积污染。
2.建设内容。对自建或共建尾菜处理设施(如粉碎机、转运车、预发酵池等),建立拉运和处置台账、实现尾菜定向资源化利用(如送至肥料厂、饲料厂)的主体,按其实际处理量进行以奖代补。
(三)田间尾菜处理“以奖代补”(涉及资金20万元)
1.建设目标。集成示范低成本、易推广的田间尾菜就地处理技术,减少田间堆积污染。
2.建设内容。在全县高原夏菜、加工蔬菜种植的主产镇,建立总面积不少于100亩的田间尾菜处理技术集成示范点。在示范点上,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通过移动式尾菜粉碎机械和深松机及时进行尾菜处理,防治田间污染。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尾菜处理台账,按其实际处理面积给予奖励。鼓励和支持蔬菜加工企业对田间西蓝花茎叶开展烘干和资源化利用,提高田间尾菜处理利用率。
三、资金概算
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90万元。资金分配明细:
(一)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涉及资金20万元)
(1)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运费补助:8.6万元;
(2)回收网点运行补助:11.4万元。
(二)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以奖代补”(涉及资金50万元)
对流通环节尾菜进行肥料化处置利用的企业,总体上按照不超过处理成本的50%给予以奖代补。在运行中按照阶梯式尾菜处理量给予不同标准补助:处理尾菜3000吨以下,按照25元/吨给予补助;处理尾菜3000吨-5000吨,按照30元/吨给予补助、处理尾菜5000吨以上,按照40元/吨给予补助,通过以奖代补,引导县内有机肥生产企业处理尾菜1.25万吨以上。
(三)田间尾菜处理利用“以奖代补”(涉及资金20万元)
以奖代补资金,蔬菜经营和田间生产主体通过移动式粉碎机和深松作业设备处置田间尾菜,按照20元/亩标准给予机械作业补助(根据蔬菜示范点申报和验收面积分批兑付)。对县内开展田间西蓝花茎叶烘干和资源化利用的加工企业,每处理3吨田间尾菜给予20元以奖代补资金补贴。
四、保障措施
成立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定期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尾菜产生台账、拉运回收台账和加工处理台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及时向社会公示资金奖补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准确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全县尾菜处理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尾菜处理和农膜回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推进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