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知识产权人:
为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临泽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临泽县“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引导作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全县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我局现启动2023年度涉农专利、商标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获得发明专利和商标的权利人,并且是在本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户籍在本县的个人。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新获得授权和高价值农业类发明专利,具体为:
(1)在本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户籍在本县的个人。申报人为企业的须成立两年以上,登记注册行业分类为农林牧渔业。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农业类发明专利,以授权证书为依据,可获得3000元/件的补助政策;
(3)高价值农业类发明必须保持7年以上(含7年,以专利证书的授权时间计算),且已转化使用,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撑作用。对我县农业科技有显著促进作用,促农增收效果明显,且在专利保护期内的农业发明专利,可获得5000元/件的补助政策。
(4)申报主体近三年内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和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
(二)新注册的农产品商标,具体为:
(1)在本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间,注册的涉农商标每件奖励300元。(涉农商标是指:商标类别属于1类肥料、7类农用机械、8类农具、29类——31类初级农产品)
(3)申报主体应近三年内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和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
(三)尚未取得授权许可或证书的权利人
已于2023年1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或商标,截至目前尚未获得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的。或者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涉农专利和涉农注册的商标。可将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做预先登记,待获得授权(注册)证书后于下一年度进行补助。
三、工作程序
(一)资助申请人准备以下资料:
(1)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专利)》或《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商标)》;
(4)专利授权证书及年费缴费发票;商标注册证书;
(5)诚信承诺书。
(6)高价值农业类发明补助还需提交成果转化应用证明(转化运用证明包括:许可合同、保险单、质押登记证等)。
以上申请资料一式四份,报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和知识产权股。
(二)申报时间
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7:00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葛 燕
联系电话:0936-5563028 18089466980
临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