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1444万元,占年计划32010万元的98.23%,同比增收2429万元,增长8.3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234万元,占年计划17305万元的99.59%,同比增收1709万元,增长11.01%;非税收入完成14210万元,占年计划14705万元的96.63%,同比增收720万元,增长5.34%。
2.财政支出情况。1-11月,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45950万元,同比减支13862万元,下降5.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9660万元,同比减支25312万元,下降11.2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667万元,同比增支13842万元,增长60.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万元,同比减支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完成9620万元,同比减支2380万元。
3.“三保”任务落实情况。1-11月份按照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的“三保”支出需求96025.8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安排63050.16万元、保运转支出安排3939.65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29036.05万元。至目前,全县“三保”支出87801万元,执行进度91.43%,其中:保工资支出60267.95万元、保运转支出3160.32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4372.72万元,符合财政部考核规范序时进度要求。
4.预算绩效工作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采取“财政主导、三方协同”模式,完成了2024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安排部署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
5.财会监督工作。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按照《2025年财会监督计划》阶段安排,围绕财会监督重点,对公示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检查单位12个,查出会计信息质量8各方面问题16个。进一步压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任务,结合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抽查巡查出的问题,对各乡镇展开全覆盖检查,截止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查处的问题正在有序整改。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级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6个基层财政内控工作指引和风险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制定乡镇内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指导乡镇做好乡镇财务内控工作。
6.全县金融工作情况。1-11月,全县7家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7.6亿元,同比增加2.06亿元,增长1.79%;各项贷款余额94.5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增长1.45%,存贷比84.03%,较上月减少3.67个百分点;全县20家保险机构完成保费收入53636.20万元,同比增长1.70%,其中:寿险类保费收入42442.63万元,同比增长0.19%;财险类保费收入11193.57万元,同比增长7.87%。全县不良贷款余额24065.26万元,不良率2.35%。
7.评审工作情况。评审工作情况。1-11月,共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137个,送审金额118432万元,审定金额113053万元,节约资金5379万元,审减率4.5%。
(二)财政重点工作及年度调度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争取。1-11月,全县共争取到位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9.59亿元,剔除2024年增发国债项目3.79亿元,同比增加0.75亿元,增长3.98%。
2.科技支出。1-11月,实现科技支出3200万元,同比增支388万元,增长13.8%,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
3.教育支出。1-11月,按照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全县共实现教育支出34995万元,同比增支2697万元,增长8.35%。
4.衔接资金支出。1-11月,共争取到位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981万元(中央资金4385万元、省级资金8306万元、市级资金290万元),县本级安排1040万元,共计14021万元。止10月底,共支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3044万元,占到位资金10421万元的93.03%。
5.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各环节日常监管,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排查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至目前,共审核政府采购计划697笔,其中: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116个,电子化交易占比100%,意向公开占比100%,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占比100%,完成采购金额2.83亿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79亿元,占全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8.3%。网上商城及框架协议采购581笔,交易金额768.08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协同攻坚,全力冲刺收入目标。压实包抓责任闭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执收单位主体责任,对收入进度滞后单位开展专项督办,倒逼任务落地。深化财税联动征管,联合税务部门,聚焦鑫硕新能源、中电投吉能新能源等龙头企业,紧盯11月房土两税征缴收尾节点,精准解决涉税难题,确保税收收入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同步加强非税收入源头管控,规范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缴流程,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严防“漏征漏管”,确保各类收入“颗粒归仓”。
二是精准统筹调度,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强化库款动态管控,结合上级转移支付到位情况、本级收入入库进度,每日监测库款运行态势,建立“三保”支出、重点项目、债务偿付等分类资金池,科学统筹资金调度与储备,确保库款运行安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重点对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一次性财力补助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争取追加资金调拨额度;同步跟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入库、快速拨付。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三保”优先原则,优先保障民生保障、工资发放、基本运转等刚性支出,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应压尽压;细化资金支付节点,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等关键领域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聚焦风险防控,稳步化解债务压力。压实债券偿债责任,严格落实“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原则,将11月专项债本息清缴任务分解至财政局各股室、项目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通过压减项目非必要支出、统筹整合项目结余资金、提升国企运营收益等方式,督促偿债主体足额上缴本息,杜绝偿付风险。强化债券资产监管,开展专项债券形成资产“回头看”,重点核查固定资产登记、管护及运营情况,督促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完善资产台账,补全登记信息,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筑牢风险底线,开展财政运行风险专项排查,重点关注库款保障、债务偿付、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四是紧盯重点任务,夯实财政运行基础。抓好考核指标落实,对照年度考核体系,逐项梳理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针对短板指标制定专项提升措施。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优化、财税数字化升级试点落地,从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线索收集—处置—反馈闭环机制,排查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等环节漏洞,完善制度规范。筹备预算编制工作,启动 2026 年预算草案编制细化工作,系统梳理“十四五”以来财政工作成效,初步谋划“十五五”财政发展思路,按“三保”优先、兼顾化债与重大部署的顺序测算支出需求。提升资金争取实效,开展竞争性项目申报专题培训,聚焦产业升级、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精准包装11月申报项目,强化向上对接力度,提高项目通过率与资金争取额度。